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会议、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101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03 号文核准。
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065,2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
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
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 年 5 月修订版)》(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
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
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
整数单位。
A1 配”。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的持股数量,按照中科三环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
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的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证券
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
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科三环/公司 指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根据《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股说明书》,按照 10:1.5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
人民币普通股 指
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22 年 2 月 15 日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全体 A 股股东 指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 指 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中科三环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配股份数量为 159,780,00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
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截至目前,中科三环总股本仍为 1,065,200,000 股,
配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
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
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
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四)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三环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的
全部股份,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建设项目 项目具体名称
总额 投资金额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建设项目 项目具体名称
总额 投资金额
新建及技改项目 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项目
宁波科宁达和丰新材料有限公司高
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扩产改造项目
宁波科宁达鑫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机加工项目
宁波科宁达日丰磁材有限公司磁性
材料电镀园区项目
小计 39,000.00 39,000.00
中科三环赣州基 年产 5,000 吨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
地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一期)
- 合计 89,000.00 72,000.00
若本次配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
投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
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六)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 4.50 元/股,配股代码为“080970”,配股简称为“三环 A1
配”。
(七)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00 万元。
(八)发行对象
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中科三环全体股东。
(九)发行方式
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
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十)承销方式:代销。
(十一)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
R-2 日 2022 年 2 月 11 日 正常交易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R-1 日 2022 年 2 月 14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 日至 R+5 日 全天停牌
R+6 日 2022 年 2 月 23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
R+7 日 2022 年 2 月 24 日 正常交易
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
款日
注 1:以上日期均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080970”,
配股简称为“三环 A1 配”,配股价格为 4.50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
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5)。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
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
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
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
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
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
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
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2月24日(R+7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
行结果公告暨复牌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
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
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中科三环股票将于2022年2月24日(R+7日)进行除权
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
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中科三环股票于2022年2月
(三)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
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两位。
日(R+6 日)。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
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R-1 日,星期一)15:00-16:30 就本次发
行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北京中科三环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震西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27 层
联系人:赵寅鹏、田文斌
联系电话:010-6265601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13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26138、021-68826809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