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收到股东徐长胜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获悉徐长
胜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的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情况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 2,436,4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长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长俊、徐长征合计减持 40,440 股(其中:徐长胜
司股份数量 10,744,267 股(其中:徐长胜 10,305,867 股、徐长俊 430,000 股、徐长征 8,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72%。
原因,交易下单时将一笔股票卖出误操作为股票买入,导致误买入公司股票 1,000 股,构成
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股) 交易金额(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胜本次“买入”操作系其操作失误导致,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
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
的目的。
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
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计算方式如下:所
得收益=(六个月内卖出最高价-本次买入价)*买入股数=(23.19 元/股-19.24 元/股)
×1000 股=3950 元。上述所得收益 3,950 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
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其直系亲属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徐长胜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