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 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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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1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其他股东股权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四维尔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波四维尔”)
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收购丸井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丸井”)持有
的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尔丸井”或“标的
公司”
  )5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公司内外饰业务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持对
控股子公司四维尔丸井的实际控制权,宁波四维尔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丸井将成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徽章、标牌、奖牌的生产及销售;出口用的美术工艺品的生产及销售;废水设备
机械的生产及销售;模具、合成树脂等加工用机械、治工具类的设计生产及销售;
莹光灯电子安定器及照明器具的销售;纪念品、赠送品的设计及生产销售、技术
指导;前几项的所有附带业务。
ーズ株式会社”(英文名称:Next Capital Partners Co., Ltd.,日本企业,简
称“NCP”),NCP 持有日本丸井 96.7%股权,日本丸井剩余股权由其管理层和金融
机构持有。NCP 为日本丸井的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金属标牌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光电子器件及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501,862,347.87        551,730,614.50
     负债总额               145,726,246.38        170,183,606.20
      净资产               356,136,101.49        381,547,008.30
       -               2020 年            2021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75,051,446.99       641,673,779.07
     营业利润                 86,915,596.45        84,379,836.30
      净利润                 77,345,186.39        75,410,90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波四维尔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四维尔丸井下设东莞市四维尔
丸井汽配有限公司和四维尔丸井(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宁波四维尔        400 万美元    50%       6559.8240 万元人民币      100%
  日本丸井        400 万美元    50%                      -         -
   合计         800 万美元   100%       6559.8240 万元人民币      100%
  注:收购后出资额按四维尔丸井注册资本入账时的汇率折算。
   (二)标的股权的审计及评估情况
日作为审计基准日对四维尔丸井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众环粤审字(2021)10005 号】,四维尔丸井经审计净资产为 36,044.39 万元,
日本丸井所持四维尔丸井 5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 18,022.20 万元。
基准日对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
【2021】第 304 号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维尔丸井总资产账面值 49,028.66 万元,评估值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35,612.87 万元,评估值为 44,725.41 万元,评估增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维尔丸井合并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36,044.39 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7,299.22 万元,评估增值
   本次评估结论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四维尔丸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 77,299.22 万元。本次交易拟收购四维尔丸井 5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
价值为 38,649.61 万元。
   (三)其他说明
他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
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的情形。
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买方自本次股权转让在主
管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之日后(股权交割日)的 5 个工作日以内,买方应当将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
性支付给卖方。如因法律、法规、政策、监管部门或其他非买方能够控制的原因,
导致本次交易剩余价款无法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的,双方另行协商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卖方同意不以此要求买方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法律规定由买方从交易价款中代扣代缴与本次股权转让
有关的在中国国内发生的转让所得税费、印花税等税费。
  若买方在合同约定日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支付,则买方享有标的公
司在交易价款支付之前的全部未分配利润。
  卖方同意交易完成后,保留卖方派往标的公司的人员,只要不违反该人员意
愿,允许其在标的公司继续工作,协助标的公司稳定经营;确认委派到标的公司
的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继续在标的公司工作不会违反该等人员与其及关联方
签订的任何协议。
  卖方同意以与标的公司签署的《日本设计事务所租用(出借)合同书》为依
据,维持在合同签署日已经开展的业务关系。
  卖方同意继续与标的公司签署的《境外交易基本协议》的基础上,维持在合
同签署日已经开展的业务关系。
  卖方同意股权交割日以后,标的公司继续在其名称中使用“MARUI”“丸井”
字样,并保持现有的含有“MARUI”字样的商标。但是,股权交割日以后,除截
至本合同签署日标的公司已经开展的业务外,买方、标的公司不得使用“丸井工
业”“MARUI”“丸井”在日本或泰国从事任何业务。此外,卖方同意不阻止标的
公司继续使用现有技术和生产设备,并继续为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提供
必要的支持。
  卖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中国境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自行或以任何第三者的名义设立、投资或控股、参股、提供技术支持等)投
资或从事任何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利
益冲突之企业及业务。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签订及
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发生争议后 60 日内不能协
商解决,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以中文、日文书写,中文与日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为进一步推进和实现公司内外饰业务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维持对四维尔丸井的实际控制权。
  (1)交易标的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定价,是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拟购买的四维尔丸井 5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率为 66%。
  (2)经营风险
  本次股权转让可能会对四维尔丸井的新产品承接产生影响。对此,四维尔丸
井将加强客户关系的维护沟通以及新品研发的力度,以保障国内外市场的新品承
接。
  (3)管理人员稳定性风险
  日本丸井根据现行合资合同约定,向四维尔丸井派遣了四名管理人员。若此
次股权收购后相关日籍管理人员无法留任,有可能对四维尔丸井的经营管理产生
影响。对此,公司近年来已向四维尔丸井委派了部分中高层人员进入关键岗位,
学习和吸取日资企业的管理经验;公司后续将通过完善内部激励和加强人才培养
等措施,提高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本次收购四维尔丸井其他股东股权,旨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
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和目前实际经营需要。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均
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收购完成后,四维尔丸井将
由宁波四维尔持股 50%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股权交割后
预计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的归母净利润,最终数据以四维尔丸井实现的经营业绩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属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购买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价格
与股权账面成本之间的差额只会影响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公司的合并财务
报表中不会增加新的商誉。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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