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0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威航电”、“标的公司”)为中
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其增资事项。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参与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
资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潜之龙”)作为意向投资方参与该挂牌事项。潜之龙拟以自有资金 6,768.75
万元人民币向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705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潜之龙持有埃威航电的股权比例为 28.50%。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且交易各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投资方情况介绍
(一)机载基金的基本情况
称“机载基金”)
产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
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000 59.18247%
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20,000 40.81549%
北京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0.00204%
(二)上海宸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
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财务咨询;旅游开
发项目策划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仪器仪表、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自动化设
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电子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建设
工程专业施工、水上交通管制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27,498.67 35,892.90
负债总计 20,066.87 29,506.26
净资产 7,431.80 6,386.64
项 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132.77 18,958.58
营业利润 319.84 -928.64
净利润 303.64 -922.18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前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中航(上海)航空无线电电子技术有 5,200 40.00%
限公司
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司 3,705 28.50%
上海宸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航投誉华(深圳)机载系统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3,000 100%
(三)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埃威航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 1124 号),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埃威航电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基准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值 27,498.67 万元,评估值 28,310.85 万元,评估增值 812.18 万
元,增值率 2.95%;负债账面值 20,066.87 万元,评估值 20,075.19 万元,评估
增值 8.32 万元,增值率 0.04%;净资产账面值 7,431.80 万元,评估值 8,235.66
万元,评估增值 803.86 万元,增值率 10.8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埃威航电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结论如下:
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
值为 7,431.80 万元,评估值为 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068.20 万元,评估增
值率为 27.83%。
(3)评估结果的选取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
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组各项资产现时重建的角度进行估算;收益法
是从资产组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当综合考虑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以及管理优
势、团队优势、研发能力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仅对各
单项有形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并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
价值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
来的被评估单位整体效应价值。而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价值内涵包含管理优势、团
队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贡献,所以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鉴于本次评
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故以收益
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结论。由此得出埃威航电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9,500 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度,对于公司主业的持续拓展具有战略意义。
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在芯片业务领域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公司军
工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加快公司科技创新研发进程,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市场坚实力量深入挖掘与拓展前瞻性技术与市场。
(二)存在的风险
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的投资行为,对公司
当期和未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的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潜之龙微电子有限公
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768.75 万元向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
威航电”)增资,持有埃威航电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 28.50%,并授权执行董事
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
更等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求。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