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6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三楼会议室
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托代表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729,710,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1971%。
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
股份 725,842,5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25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868,14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即,中小股东)18 人,
代表股份 3,868,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868,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721%。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选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崇恩、王庆明、林永森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56,036 99.9651%
其中:中小股东 3,613,442 93.415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48,036 99.9640%
其中:中小股东 3,605,442 93.2086%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48,637 99.9641%
其中:中小股东 3,606,043 93.2242%
表决结果:当选。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恒、李希元、辛宇、吴向能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63,536 99.9661%
其中:中小股东 3,620,942 93.609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63,536 99.9661%
其中:中小股东 3,620,942 93.609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63,539 99.9661%
其中:中小股东 3,620,945 93.609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729,464,136 99.9662%
其中:中小股东 3,621,542 93.6249%
表决结果:当选。
会议选举萧瑞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3,673,141 94.9588% 195,000 5.0412% -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3,864,041 99.8940% 4,100 0.1060% -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 1,471,883 38.0514% 2,396,258 61.9486% - 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和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