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保龄宝倍健
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曼巴”)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
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瑞希康”),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48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倍健食品持有上海曼巴 3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倍健食品将不再持有上海
曼巴股权。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事项的批准权在公司董事长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机械设
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服装服饰、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鞋帽的零售;办公用品、塑料制品、
个人卫生用品、电气设备、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动保护用品、金属制
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针纺织品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倍健食品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电器修理;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广告设计、
代理;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
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灯具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钟
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1,400 35%
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 1,200 30%
上海曼巴蔓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00 20%
上海非凡力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00 15%
合计 4,000 100%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等;
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号英雄(上海)
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56,948.22
负债总额 5,057,596.25
净资产 999,351.97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2,899,366.65
净利润 -8,000,648.03
以上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交易价款及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倍健食品拟将所持有的上海曼巴 30%股权转让给上海瑞希
康。该部分标的股权子公司实缴出资 600 万元,鉴于零号英雄(上海)健康科技有
限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的交易价格为 480 万元。
五、协议主要内容
倍健食品与上海瑞希康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签署《关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 3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山东保龄宝倍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上海瑞希康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股权的转让
实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80 万元(大写:肆佰捌拾万元整)。
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利和承担义务。
协作与配合。
(二)转让款的支付
写:贰拾肆万元整);
(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款,即人民币 384 万元(大写:叁佰捌拾
肆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因非甲方原因未完成该等过户变更登记的,
乙方亦应于到期后 30 日内向甲方支付该等剩余转让款。
(三)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安排
上海曼巴的后续出资义务,相应义务由乙方承担;
东会决议有关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
巴及其附属公司进行全面审计或尽调,所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平均
分摊。
(四)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
登记。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对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