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
发行人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
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中环海陆、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元(含)
本次发行 指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董事会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约定的
转股 指
价格和程序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过程
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发行人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
转股期 指
发行人 A 股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人 A 股股票
转股价格 指
时,债券持有人需支付的每股价格
债券持有人 指 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人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说明:本预案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预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
事会对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
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具
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可转债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
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九)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
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 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 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
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 决定向 下修 正转股 价格 时,公 司将 在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
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
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
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
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七)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
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
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次可转债;
议并行使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
主要内容;
(6)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
修改作出决议;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8)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
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 拟投入本次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资金金额
合计 36,000.00 36,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
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审字[2021]216Z0027 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下文中报告期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也未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73.98 12,262.53 10,903.32 5,689.19
应收票据 4,775.72 11,625.94 7,448.08 12,700.13
应收账款 30,257.29 27,989.87 30,621.84 27,390.76
应收款项融资 5,751.42 6,149.70 4,030.95 -
预付款项 1,975.52 1,684.24 712.60 889.24
其他应收款 858.50 89.72 194.89 489.07
存货 18,705.57 17,280.67 9,660.41 9,007.38
其他流动资产 833.49 649.90 - -
流动资产合计 101,631.50 77,732.58 63,572.10 56,165.7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146.78 11,231.47 11,163.08 12,585.50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在建工程 17,253.46 1,636.51 46.36 33.63
无形资产 5,579.90 5,669.34 1,458.81 1,506.97
长期待摊费用 62.62 104.29 67.64 139.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3.65 665.49 726.49 794.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5.92 6,103.21 1,637.84 72.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42.33 25,410.30 15,100.23 15,132.82
资产总计 135,773.83 103,142.89 78,672.33 71,298.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001.33 3,505.35 4,600.00
应付票据 24,756.03 21,205.14 13,281.92 8,052.13
应付账款 7,092.27 7,058.78 4,642.56 6,001.24
预收款项 - - 112.42 35.00
合同负债 530.12 323.50 - -
应付职工薪酬 610.78 835.84 624.14 504.38
应交税费 615.81 1,445.74 1,483.30 1,068.64
其他应付款 107.37 219.86 178.86 1,846.59
其他流动负债 3,870.94 9,640.63 6,822.20 8,431.55
流动负债合计 37,583.32 41,730.81 30,650.75 30,539.5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 - - 2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25.00
负债合计 37,583.32 41,730.81 30,650.75 30,564.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 7,500.00 7,500.00 7,500.00
资本公积 51,780.86 26,243.89 26,243.89 26,243.89
盈余公积 3,104.32 3,104.32 1,765.27 1,036.52
未分配利润 33,305.33 24,563.87 12,512.42 5,953.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190.51 61,412.08 48,021.58 40,734.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773.83 103,142.89 78,672.33 71,298.5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7,782.27 109,735.38 79,987.35 63,070.24
减:营业成本 64,653.72 87,264.60 62,644.34 50,404.54
税金及附加 207.27 453.37 365.46 272.94
销售费用 408.49 730.80 3,329.07 3,044.37
管理费用 1,770.35 3,081.44 2,881.48 2,227.53
研发费用 2,510.91 3,401.06 2,492.23 1,989.1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费用 35.84 153.09 192.89 159.39
其中:利息费用 30.94 97.23 205.19 218.36
利息收入 81.67 98.77 61.38 62.99
加:其他收益 929.13 548.98 111.20 144.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113.20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09.62 -6.91 -278.04 -1,379.5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11 19.22 1.10 103.20
减:营业外支出 - 21.59 3.50 45.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12.48 1,992.38 1,005.12 505.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741.46 13,390.50 7,287.53 3,295.8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9 1.79 0.97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1.79 0.97 0.4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972.41 57,107.86 37,399.75 29,300.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14.16 123.51 333.63 114.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926.66 57,879.12 38,066.41 29,837.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604.88 35,216.64 23,382.69 21,183.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7.02 3,891.75 1,719.96 1,020.22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231.45 47,541.14 31,381.41 27,85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95.21 10,337.98 6,685.00 1,984.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 85.00 0.50 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2.00 5,079.76 462.95 110.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50.67 -4,994.76 -462.45 -104.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25.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 1,500.00 9,500.00 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30.00 8,290.00 18,302.50 15,232.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 4,000.00 10,600.00 6,6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24.22 13,770.25 22,692.67 16,773.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05.78 -5,480.25 -4,390.17 -1,540.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50 50.74 23.93 -24.0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45.83 -86.29 1,856.31 315.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99.10 4,585.39 2,729.08 2,413.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44.93 4,499.10 4,585.39 2,729.08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也未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35,773.83 103,142.89 78,672.33 71,298.58
总负债(万元) 37,583.32 41,730.81 30,650.75 30,564.54
所有者权益(万元) 98,190.51 61,412.08 48,021.58 40,734.05
资产负债率(%) 27.68 40.46 38.96 42.87
流动比率(倍) 2.70 1.86 2.07 1.84
速动比率(倍) 2.21 1.45 1.76 1.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6 3.74 2.76 2.46
存货周转率(次) 4.79 6.48 6.71 5.22
营业总收入(万元) 77,782.27 109,735.38 79,987.35 63,070.24
净利润(万元) 8,741.46 13,390.50 7,287.53 3,295.8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57 1.38 0.89 0.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2.57 -0.01 0.25 0.04
注:(1)2021 年 1-9 月的周转率指标为年化数据
(2)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总额-期末存货账面价值)/期末流动负债总额
(5)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总股本
(6)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净流入或净支出/总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会计期间 计算口径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益率 收益 收益
按净利润计算 24.47% 1.79 1.79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23.55% 1.72 1.72
按净利润计算 16.42% 0.97 0.97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6.39% 0.97 0.97
按净利润计算 8.03% 0.44 0.44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7.60% 0.42 0.42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01,631.50 74.85% 77,732.58 75.36% 63,572.10 80.81% 56,165.77 78.78%
非流动资产 34,142.33 25.15% 25,410.30 24.64% 15,100.23 19.19% 15,132.82 21.22%
合计 135,773.83 100.00% 103,142.89 100.00% 78,672.33 100.00% 71,298.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资产规模逐年增加,其中,
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 78.78%、80.81%、75.36%
和 74.85%。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8,473.98 37.86% 12,262.53 15.78% 10,903.32 17.15% 5,689.19 10.13%
应收票据 4,775.72 4.70% 11,625.94 14.96% 7,448.08 11.72% 12,700.13 22.61%
应收账款 30,257.29 29.77% 27,989.87 36.01% 30,621.84 48.17% 27,390.76 48.77%
应收款项融资 5,751.42 5.66% 6,149.70 7.91% 4,030.95 6.34% - -
预付款项 1,975.52 1.94% 1,684.24 2.17% 712.60 1.12% 889.24 1.58%
其他应收款 858.50 0.84% 89.72 0.12% 194.89 0.31% 489.07 0.87%
存货 18,705.57 18.41% 17,280.67 22.23% 9,660.41 15.20% 9,007.38 16.04%
其他流动资产 833.49 0.82% 649.90 0.84% - - - -
合计 101,631.50 100.00% 77,732.58 100.00% 63,572.10 100.00% 56,165.7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56,165.77 万元、63,572.10 万元、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0,146.78 29.72% 11,231.47 44.20% 11,163.08 73.93% 12,585.50 83.17%
在建工程 17,253.46 50.53% 1,636.51 6.44% 46.36 0.31% 33.63 0.22%
无形资产 5,579.90 16.34% 5,669.34 22.31% 1,458.81 9.66% 1,506.97 9.96%
长期待摊费用 62.62 0.18% 104.29 0.41% 67.64 0.45% 139.27 0.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3.65 1.74% 665.49 2.62% 726.49 4.81% 794.87 5.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5.92 1.48% 6,103.21 24.02% 1,637.84 10.85% 72.56 0.48%
合计 34,142.33 100.00% 25,410.31 100.00% 15,100.23 100.00% 15,132.8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132.82 万元、15,100.23 万元、
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7,583.32 100.00% 41,730.81 100.00% 30,650.75 100.00% 30,539.54 99.92%
非流动负债 - - - - - - 25.00 0.08%
合计 37,583.32 100.00% 41,730.81 100.00% 30,650.75 100.00% 30,564.54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
金额分别为 30,539.54 万元、30,650.75 万元、41,730.81 万元和 37,583.32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2%、100.00%、100.00%和 100.00%。
(1)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1,001.33 2.40% 3,505.35 11.44% 4,600.00 15.06%
应付票据 24,756.03 65.87% 21,205.14 50.81% 13,281.92 43.33% 8,052.13 26.37%
应付账款 7,092.27 18.87% 7,058.78 16.92% 4,642.56 15.15% 6,001.24 19.65%
预收款项 - - - - 112.42 0.37% 35.00 0.11%
合同负债 530.12 1.41% 323.50 0.78% - - - -
应付职工薪酬 610.78 1.63% 835.84 2.00% 624.14 2.04% 504.38 1.65%
应交税费 615.81 1.64% 1,445.74 3.46% 1,483.30 4.84% 1,068.64 3.50%
其他应付款 107.37 0.29% 219.86 0.53% 178.86 0.58% 1,846.59 6.05%
其他流动负债 3,870.94 10.30% 9,640.63 23.10% 6,822.20 22.26% 8,431.55 27.61%
合计 37,583.32 100.00% 41,730.81 100.00% 30,650.75 100.00% 30,539.54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及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是随着公司销
售规模的扩大,采购量也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逐步增加银行承
兑汇票结算比例所致。
(2)非流动负债规模与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为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 - - - - - 25.00 100.00%
合计 - - - - - - 25.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0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70 1.86 2.07 1.84
速动比率(倍) 2.21 1.45 1.76 1.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68 40.46 38.96 42.87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9.53 159.22 41.42 18.4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4、2.07、1.86 和 2.70,速动比率分
别为 1.54、1.76、1.45 和 2.21,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2.87%、38.96%、40.46%和
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8.41 倍、41.42 倍、159.22 倍和 319.53 倍,
逐年上升,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偿债能力有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6 3.74 2.76 2.46
存货周转率(次) 4.79 6.48 6.71 5.2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7 1.21 1.07 0.92
注:(1)2021 年 1-9 月的周转率指标为年化数据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46、2.76、3.74 和 3.56,报告期
内稳定保持在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22、6.71、6.48
和 4.79,2018 年至 2020 年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下游
需求旺盛、订单充足,公司产品产销两旺,存货周转天数缩短所致;报告期内,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92、1.07、1.21 和 0.87,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77,782.27 109,735.38 79,987.35 63,070.24
营业成本 64,653.72 87,264.60 62,644.34 50,404.54
营业利润 9,851.84 15,385.25 8,295.05 3,743.35
利润总额 9,853.94 15,382.88 8,292.65 3,801.41
净利润 8,741.46 13,390.50 7,287.53 3,295.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6,000.00 36,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
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 1 次利润分配,
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 2 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
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 2 个月内进行。
(3)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
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外);重大资金现金支出指: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或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
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6)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
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
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
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
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以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公司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
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
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式,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润 的比率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625.00
最近三年实现的报表年均可分配利润 7,991.30
比例 32.85%
注:公司 2021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于公司上市后
执行。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
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
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