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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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审议会议议案
   五、交流提问
   六、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七、投票表决
   八、会场休息
   (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
                    )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6 项议案,议案 1 为特别决议
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
  “同意”
     、“反对”或“弃权”
              。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
议案 6: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36 号)
                              ,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45,555,556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需要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1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455,555,556 元。
     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上市后适用)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万股,并于【】年【】  145,555,556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
    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
    际商务大厦 10 层、1101 室、1102
                     务大厦 10 层、1101 室、1102 室、
    室、1104 室、16-17 层。1104 室、16-17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民币【】万元。          币 1,455,555,556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
    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 1 元。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
    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
    事长主持。在公司有两名或两名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
    以上副董事长的情况下,由半数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数 以 上监 事 共同 推举一 名 监事 主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
    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
    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
    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
    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 设 4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1 名
    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对公司及
    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护公司整体利益。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
    董事长 1 人,可根据需要决定副
                     事长 1 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董事长的设置。董事长和副董事
    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全体董事过半
    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罢免,应
                     数通过后生效。
    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在公司有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
     两名副董事长的情况下,由半数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
     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监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可
     根据需要决定监事会副主席的设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
     置。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会副主席        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
     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会议。                   代 表 的比 例 为监 事总数 的 三分 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        一。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         民主选举产生。
     一。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
     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        《上 海 证 券 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
     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
     露的信息。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完成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
     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上述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同意提前偿还公司次级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率 4.3%,期限 3 年期,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债券全称: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167934.SH。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资本金相对宽裕。综合
考虑监管指标、资金成本等因素后,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
投资者利益,建议全额提前偿还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
     。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接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永
安期货董监事候选人的函》
           (浙东股政人〔2021〕210 号)
                            ,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王正甲先生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金朝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了王正甲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此
次董事人员变更事项。王正甲先生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前,由金朝萍女士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王正甲先生简历
附件:
           王正甲先生简历
  王正甲,男,1977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主
任科员、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副处长、浙江证监局公司
检查处副处长、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起,兼任香
港东方国际贸易公司董事。
  王正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四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接到《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永
安期货董监事候选人的函》
           (浙东股政人〔2021〕210 号)
                            ,股东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胡海涛女士
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胡慧珺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胡海涛女士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胡慧珺女
士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胡海涛女士简历
附件:
           胡海涛女士简历
  胡海涛,女,1969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会计、浙江东方集团华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
主管、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浙江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浙江
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
  胡海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财务部经理外,与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审计
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真
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
计服务费用为 115 万元(含税)
                。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0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749 人
                 :30.6 亿元
                   :27.2 亿元
                   :18.8 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9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7 亿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懿忻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1996 年开始持续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1 年度审计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伟星新材、道通科技、
中科寒武纪、东方材料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晗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08 年开始持续在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1 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 1995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高级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和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等职。曾主持涪陵
电力、西南证券、贵阳银行等十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或资
产重组审计业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年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
求、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
         。
  上年度审计收费 50 万元(含税)
                  ,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
元(含税)
    。
议案六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公司
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
任险”
  )。
  具体方案如下:
相关主体;
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
公司最终协商签订的数额为准)
             ;
                           。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
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
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
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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