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2-012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
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
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 443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
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的相关公告。
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请示>的
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公司
向 44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12.5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16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0 年 2 月 11 日。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二、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35.20 万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77%。具体如下: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3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3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3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1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安排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限售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安排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
(1)扣除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需满足下 56,940.71 万元,与 2018 年相比
列指标: 增长了 545.78%。净利润增长率
(1)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 高于 50%,达到对标企业 75 分位
不低于 50%,且不低于 2020 年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 值并排名第二,且超过同行业平
行业平均水平; 均水平(175.91%),符合该项
(2)以 2018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基数,2020 年公司的净资 业绩考核指标。
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 38%,且不低于 2020 年对标企业 75 (2)扣除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公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司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
(3)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付费用的影响后,公司净资产收
注:“同行业”指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 增长了 406.50%。净资产收益率
业。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房屋征收补偿 增长率高于 38%,达到对标企业
事项等影响净资产、 净利润的行为,则对应新增加的净资产、75 分位值并排名第二,且超过同
净利润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加额的 行业平均水平(7.89%),符合
计算,以上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需扣除公司股权激 该项业绩考核指标。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99.33%,不低于
综上,公司业绩符合前述指标,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按照《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法》,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及合格的激励对 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象,可按照各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对该解锁期内计划解 划授予的 444 名激励对象 2020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具体对应的考核 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其中
分数及依据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437 人考核结果为优秀,当期可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6 人考核
考核等级 考核评分 考核结果定义
比例 结果为良好,当期可解除限售比
优秀 80 分(含 80 超额完成任务,工作超出期 100% 例为 90%;1 人在考核期内离职,
解除限售安排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分)以上 望,有突出业绩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良好 90%
分)—80 分 出期望,业绩正常
合格 完成本职任务,业绩正常 70%
分)—70 分
不合格 0
激励对象对应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
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
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及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本次未获准解除
限售及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性质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获授的限制性 已解除限售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票数 售的限制性股
股) 数量(万股) 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黄舸舸 董事长 30.00 0.00 10.00 20.00
何宇平 董事、总经理 30.00 0.
熊朝阳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24.00 0.00 8.00 16.00
蒲晓波 职工董事 24.00 0.00 8.00 16.00
王海 总工程师 24.00 0.00 8.00 16.00
蒋大坤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4.00 0.00 8.00 16.00
王鹍 副总经理 24.00 0.00 8.00 16.00
周秩军 副总经理 24.00 0.00 8.00 16.00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435人)
合计(444人) 2,212.50 0.00 735.20 1,477.30
注: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
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符合激励条件,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以披露前一日股本结构为基础
且仅考虑本次解锁情况,未考虑高管股份锁定):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69,047,619 7.22% 69,047,619 7.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125,000 2.31% -7,352,000 14,773,000 1.54%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