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奥普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2 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奥普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21 元,并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普
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减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
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张阳、闫坤
(三)现场检查时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四)现场检查人员
闫坤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六)现场检查手段
其成员企业(以下简称“阳光城”)的交易明细,并抽样核查相关原始凭证;
分析;
二、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股份支付费用。
况。截至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恒大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
款)共计金额 1.96 亿,应收阳光城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金
额 0.63 亿。公司管理层对以上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评估后,认为减值
迹象明显,拟计提减值准备 1.81 亿。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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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 变
化,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有权机构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收款项风险的监管控制,保障股东利益。
度上影响家居产品的市场需求。在下游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行的背景下,保荐机
构提请公司关注经营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较为稳定的经营状况。通过
产品多元化、渠道多元化等手段分散行业风险,积极开拓市场、控制成本,提升
盈利能力。
四、公司是否存在《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第二
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
其他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为本次专项现场检查提供
了必要的支持。本次专项现场检查,公司、保荐机构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也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积极配合了本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奥普家居勤勉、认真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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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奥普家居 2021 年度业绩预减,主要系(1)由于恒大、阳光城债务违约及风
险大幅提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2)公司 2021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这两方面原因所致。针对上述导致业绩下滑的主要
因素,公司已在《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中披露了相关风险。
对于公司未来经营情况,本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持续关注和
督导,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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