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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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飞
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
经认真研究,现就公司聘任总会计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益的情形;
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综上,我们认为宋瑶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以及工作能力均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
任宋瑶明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
      (独立董事:王建新)   (独立董事:钟洪明)   (独立董事:唐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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