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相关物资。
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
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操作等风险。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编制
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作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及毛利产生重要影响,为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
经营风险,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实际业
务需要,开展热轧卷板、聚丙烯(PP)、塑料等与公司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
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投资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三)投资种类及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范围为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物资,即热轧卷板、聚丙烯
(PP)、塑料等相关物资。
(四)投资期限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镀锡薄钢板及聚丙烯
(PP)、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塑料颗粒,其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规避
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与原材料相关物资即热轧卷板、聚丙烯
(PP)、塑料等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控制程序,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
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
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是有利的。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带来损失;
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
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期货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审查,并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况;
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事
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业务的议案》,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
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相关物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以灵活滚动使用。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及子公
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决议有效期内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总
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