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向持股5%的
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新能源公交车零配件
及分总成,用于生产交付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吉利四川商
用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兆华先生已对上
述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就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未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
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
交电,日用百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车集团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
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交付成都公交新能源公交车生产所需的前/后围总成、
左/右侧围总成、顶盖总成、底架总成等零部件及分总成,部分由公司向吉利四
川商用车采购,部分由公司委托吉利四川商用车向第三方代为采购。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采购吉利四川商用车自制件的价格根据当前原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综合
成本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的;其他由吉利四川商用车代为采购的零部件价格
按照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成本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
此笔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公允的原则,旨在完成公司在
手的成都公交订单的交付,不会影响公司和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交易双方就商用车业务合作达成的共识,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
则,中植一客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部分零部件及分总成,既满足公司对成都公
交订单交付的需求,确保公司产能的合理利用,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也
体现吉利四川商用车对中植一客在供应链等方面的支持,包括信用账期支持,有
利于双方后续共同拓展新能源商用车市场。
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及吉利四川商用车的综合成本费用确定此次交易价格,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本次拟向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部
分零部件及分总成属于正常的业务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及吉利四川商用车的综合
成本费用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交
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与关联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旨在顺利完成公
司对成都公交新能源公交车订单的交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策依据充分,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