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灿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帅 联系电话:010-8393-9192
保荐代表人姓名:夏姗薇 联系电话:010-8393-919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收集一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 次,其中:向特定对象发行后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2021 年修订)》政策解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13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政
策解读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是 不适用
向的承诺
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是 不适用
披露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联交易、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是,原保荐代表人高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
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
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委派夏姗薇女士接替高
鹏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 帅 夏姗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