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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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2022年1月28日,上述议
案经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
月13日、1月29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未来激励规模、激励
效果和库存股时间限制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公司和员工利益,公司决定对回购股
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16,452,086股已回购股份,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592,881,038股减少至576,428,95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邱洪涛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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