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3,021,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7%,占公司目前
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33.86%;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三
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 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65 号)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800 万股,
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为 43,583.6583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0,383.6583 万股,其中有限售
流通股为 43,583.65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50%,无限售流通股为 6,8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0%。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
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
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分别为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振粤”)、杨云波。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粤科振粤、杨
本机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云波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
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
程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承诺变更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33.86%。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广东粤科振粤一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3,021,583 23,021,583 -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
时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情
股份类型
况(+,-)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 435,836,583 86.50% -23,021,583 412,815,000 81.93%
其中:首发
前限售股
无限售流通股 68,000,000 13.50% +23,021,583 91,021,583 18.07%
总股本 503,836,583 100.00% 0 503,836,583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