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二〇二一年度《担保收费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大进、程文文、翁君奕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