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2年1月20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
议的监事为:刘羽先生、赵川女士、叶婷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
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羽、赵川对以下议案逐项回避表决,由 1 名非关联监事逐项进行
表决。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汽车,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基金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卓越汽车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所规定
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卓越汽车
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包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
卓越汽车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
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
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汽车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
象的申购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通过上述市场询价方式无法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卓越汽车按本次发行的
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为 499,444,930 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为 99,888,986 股(含本
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其中,卓越汽车
认购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包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
卓越汽车认购的股份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发行
数量尾数不足 1 股的,非整数部分舍去。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
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发生因公司实施员工
股权激励及其他事项导致发行前总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卓越汽车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还需遵守《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
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
排。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 1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155,016.15 1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
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浙
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关联监事刘羽、赵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公司编制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的规定,公司出具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议,参会监事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相关
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
手续及与保荐机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
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联监事刘羽、赵川对以下议案逐项回避表决,由 1 名非关联监事逐项进行
表决。具体如下:
本公司发行之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公司拟租赁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舰产业”)的厂房
实施“年产 18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丽水方德智驱应用技术研究院扩
建项目”的募投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过去
十二个月内,方正电机曾持有星舰产业 30%股权,方正电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牟
健曾任星舰产业董事,因此,星舰产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和星舰产业的厂房
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 票回避。
鉴于本事项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卓越汽车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卓越汽车有限公司就本次发行签署《浙江方正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监事刘羽、赵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承
租其厂房用于实施“年产 18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丽水方德智驱应用
技术研究院扩建项目”的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星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信银
行丽水分行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十五年。
同时,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贷款发放之日起
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为止。
关联监事刘羽、赵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
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