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
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
团”、“关联方”)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公
司继续向海印集团租赁其位于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
地产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8048.69平方米,合同总
金额为9,361,967.93元,租赁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31
日。
(二)符合关联交易的情形
海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6.3.3之(一)中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邵建明、邵建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001房自编01室
法定代表人:邵建聪
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4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04930W
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海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邵建聪先
生,分别持有海印集团65%、20%、15%的股权。邵建明先生、邵建
佳先生、邵建聪先生系兄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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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印 集 团 2020 年 度 实 现 营 业收 入 1,874,485,874.66 元 , 净 利 润
-143,330,726.92元,2020年末净资产3,857,975,493.54元。以上数据已
把上市公司海印股份纳入合并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为50%、20%、30%。
建明先生,转让后,海印集团的股东仍为邵建明先生、邵建佳先生和
邵建聪先生,持股比例变为65%、20%、15%。
(三)关联方近三年的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海印集团除持有海印股份的股权外,主要以产业投资、
股权投资为主,海印集团本身主要是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持有海印股份970,533,089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41.73%,是公司控股股东。
(四)公司与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邵建明、邵建佳、邵建聪三人分别持有海印集团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海印集团实际控制人邵建明个人直接持有公司
(五)海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
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
面积:8048.69平方米
租赁期限:2022年0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租金:281,704.15元/月
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房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8048.69平
方米,属于海印集团自有物业。本项目租期33个月,合同总金额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33个月,出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
约为35元/平方米/月。本次关联交易租金由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
低于广州市地区以及周边同档次写字楼出租平均价格,体现了控股股
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人(甲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同意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21-32层
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
租价格为每月281,704.15元,即3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结算,由乙
方在每月的第15日前按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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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
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他的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一)2019年6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海印布料总汇有限
公司向海印集团续租海印布料总汇,租期为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5
月31日。该项关联交易总额为2,329.44万元。
(二)2021年7月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
路98号海印中心停车场及5层至19层写字楼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租期
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该 项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约 为
(三)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海印摄影城市
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其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华
南路 96 号 1-4 层的物业,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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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联租赁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
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海印集团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
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