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经审查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
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
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
定。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预计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我们对公
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 2021 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虽然与实际
控制人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总额有较小差异,但均为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艳茹
张晓涛
符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