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农芯创
股票代码:3004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对冲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
二十二层2203-B1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
大厦二十二层2203-B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农芯创”、“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香农芯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香农芯创 指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 Fz3 对冲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
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
企业住所
大厦二十二层2203-B1
法定代表人 尹志平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89218938U
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经营范围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06年05月23日
主要股东/发起人 尹志平、尹桂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尹志平 敖淑云
(97.92%) (2.08%)
深圳市尊悦投资有限公司 尹志平 尹桂萍 邓雪康 孙建中 林鸿灿 王炜 叶明
(58.87%) (31.43%) (6.77%) (3.99%) (1.53%) (1.27%) (0.64%) (0.51%)
深圳市平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尹志平
(99.90%) (0.10%)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尹志平,尹志平的具
体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信息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尹志平 男 中国 362401XXXXXXXX003X 中国深圳 是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住 在公司任职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信息 他国家或地
地 情况
区居留权
尹志 执行董事、总
男 中国 362401XXXXXXXX003X 中国深圳 是
平 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
前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投资需要。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
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 Fz3 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与刘军签署《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
议》,根据上述合同约定,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 Fz3 对冲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 20.81 元的价格受让刘军持有的香农芯创共
计 24,780,000 股股份(占香农芯创总股本的 5.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平石资
产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平石 0 0 24,780,000 5.90 %
Fz3 对冲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0 0 24,780,000 5.90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时间:签署日生效,即 2022 年 1 月 24 日;
签署双方:
甲方(转让方):刘军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 Fz3 对冲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第 1 条 股份转让
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乙方转让上市公司【24,780,000】股(“标的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
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在转让股份比例不变且转让总价款
不变的前提下,甲方过户给乙方时的股份数量及每股单价同时作相应调整。标的
股份转让价格不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形的影响。
和费用。
第 2 条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即【30,000,000 元】;
司”)关于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18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方
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价款,即【485,671,800】元;
行账户。
第 3 条 股份过户
交易所提出转让标的股份的申请,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确认
文件且乙方支付完毕首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后的 15 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个人所得
税的申报,并在获得完税凭证后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出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申请,乙方相应配合并提供相关必须的资
料。
甲方可亲自或委托受托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应根
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公证手续。
分公司出具的加盖其印章的证明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为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
质押、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本
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香农芯创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
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
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16 号
联系人:曾柏林、沈红叶
电话:0563-4186119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
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省宣城宁国
上市公司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业北路 16 号
股票简称 香农芯创 股票代码 300475
深圳市福田区香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蜜湖街道香岭社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代表“平石 Fz3 对冲私募证券 区侨香路 3089 号
人名称 注册地
投资基金”) 恒邦置地大厦二
十二层 2203-B1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24,780,000 股 持股比例: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 协议转让
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注: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侵害上 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制人减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平石Fz3
对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