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SLAC Precision Equipment Co., Ltd.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胥路621号)
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二年一月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人声明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别提示
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
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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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以截
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及发行在外的斯莱转债数量计算,在未考虑斯莱转
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174,114,401股(含本数);若假设斯莱转
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则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181,806,513 股(含本数)。
若斯莱转债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并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事项、斯莱转债发生转股或其他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15,047.20 15,000.00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38,500.00 35,000.00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25,001.20 25,000.00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15,091.40 11,874.00
合计 93,639.80 86,874.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
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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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
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
使用安排等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
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
及承诺事项”。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
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
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意注册的批复。上述批准或注册事宜均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条件,
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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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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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诺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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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斯莱克、本公司、公司、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斯莱克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股票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
预案、本预案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控股股东 指 科莱思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安旭(SHU AN)
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
斯莱转债 指
换公司债券 388 万张(债券代码“123067”)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指 目、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和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
资项目
中心项目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 拟由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铝瓶高速自
指
生产线制造项目 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指 拟由常州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电池壳生产项目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 拟由山东斯莱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泰安设备产线基
指
设项目 地建设项目
拟由海南斯莱克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
指 中心项目,由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高端装备研发中心两个子
研发中心项目
项目组成
《公司章程》 指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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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SLAC Precision Equipment Co., Ltd.
股票简称 斯莱克
股票代码 300382.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安旭(SHU AN)
董事会秘书 吴晓燕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石胥路 621 号
办公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
邮政编码 215164
电话 0512-66590361
传真 0512-66248543
电子信箱 stock@slac.com.cn
公司网址 www.slac.com.cn
研发、生产、加工精冲模、冲压系统和农产品、食品包装的新技术、
新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各种生产易拉盖、易拉罐、
金属包装的设备、相关辅助设备和精冲模的再制造;销售公司自产
经营范围 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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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包装行业下游应用广泛,与国民经济生产、消费等各个领域均有联系。国家
政策始终支持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2016 年工信部联合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快
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行业组织开展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其
中包括:实施包装装备智能化工程,组织开展高端包装装备关键技术及集成技术
攻关,重点开发食品药品自动包装生产线、包装印刷集成制造装备以及现代物流
全自动包装系统等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着力推动包装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应用示范。在行业政策的支持下,大型龙头企业为实现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
力,对高速易拉罐、盖生产线的需求预计将有所提高,预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整
体向好。
金属包装作为包装行业的重要分支,具有阻隔性优异、保质期长、易于实现
自动化生产、印刷精密、款式多样、易回收再利用等优点,广泛应用于食品、饮
料、医药产品、日用产品、仪器仪表、军用物资等领域,也将受益于包装行业的
整体发展。尤其在目前全球普遍推行“限塑”政策的影响下,以及互联网经济发展
和快消行业的结构转化背景下,金属包装更能顺应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
装一体化发展,将成为未来包装行业高端化、智能化、个性化的重点。
在“限塑”政策方面,2020 年我国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
见》,分 2020 年、2022 年和 2025 年三个时间段,明确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
阶段的任务目标。目前,全球约 120 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了“限塑”政策,以期实
现减少塑料废弃物污染的目标,“限塑”正日益成为国际趋势。智利、澳大利亚、
韩国等国家更是明确规定对违反限塑令的商家进行高额罚款。从国外经验来看,
体现出“限塑”政策对金属包装发展的推动作用。我国碳酸饮料中金属罐渗透率仍
然很低,啤酒产业的罐化率相对欧美国家而言亦存在一定的差距,未来限制塑料
生产和销售有望侧面提高食品饮料行业对金属罐包装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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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包装下游行业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
食品饮料行业,尤其是软饮料行业与啤酒行业,是金属包装行业最大的下游
消费市场。下游市场的持续稳定增长,对金属包装材料及上游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业的市场需求有直接的拉动作用。
① 软饮料行业
我国软饮料行业目前已经度过快速成长期,逐步进入稳定增长期,根据国家
统计局统计,2014-2019 年中国软饮料市场规模持续上升,2019 年中国整体软饮
料市场销售收入达到 9,914.00 亿元,五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 5.90%。按 2014-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计算,2020 年中国软饮料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2024 年有望达
到 13,230.00 亿元。
数据来源: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
从消费规模方面来看,根据 Euromonitor 公布的数据及预测,随着国民消费
能力提升和消费习惯升级,2022 年我国软饮料市场规模将提升至 8,916.62 万吨,
整体稳中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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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② 啤酒行业
啤酒发展历史悠久,是水和茶之后世界上消耗量排名第三的饮料。啤酒在酒
精饮料行业中占据着重要的组成地位,占到整个酒精饮料八成左右的市场份额。
全球啤酒产量自 2013 年达到顶峰后便出现了连续下滑,2017 年回涨迅速,此后
稳定在 1900 亿升以上水平。2019 年,全球啤酒产量较 2018 年略有增长,达到
年中国啤酒累计产量为 3411.1 万千升。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酒业“十
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啤酒产业到 2025 年,产量将达 3800 万千升,销售收入
将达到 2400 亿元,实现利润 300 亿元。啤酒行业的发展任务之一是“大力引导啤
酒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使啤酒产品向国际化、高端化、多元化、差异化、便捷化、
个性化、小型化发展”。据此测算,我国啤酒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将保持 2.18%
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2)食品饮料金属包装使用率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我国金属包装的最大应用行业是食品工业,其次是化工产品,化妆品和药品
也占一定的比例。过去十年,我国饮料行业迅速增长,带动了上游金属包装行业
的快速增长。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对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的不完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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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总体稳中有升,行业总产量达到 1110 亿只,较上一年增长 7.49%。但 2019 年
中国金属包装行业的市场规模占整体包装行业市场规模的比例约为 13%,相较于
全球 45-50%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以啤酒罐化率指标来看,2019 年中国的啤酒罐化率仅在 21%左右,欧美及东
南亚其它国家的罐化率均在 40%-70%以上,日本的啤酒罐化率高达 90%。预期
未来中国的啤酒罐化率将进一步提升,推动行业增长。随着行业整合进程的推进,
我国啤酒行业集中度日益提高,百威、青岛、雪花、燕京四大啤酒厂商的市场份
额进一步扩大,品牌啤酒厂商在全国范围内整合生产经营,集中化生产趋势明显,
从而对运输配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较玻璃瓶,金属罐更加安全便于
运输,因此啤酒罐化率也将进一步从中受益而得到提升。
(3)未来几年金属包装行业仍将保持持续增长
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但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社会经济活动和居民消费逐步恢复,
食品饮料消费也会快速恢复到正常水平,不会对行业造成持续影响。
受益于下游食品饮料等行业的稳步增长、啤酒罐化率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
罐头食品普及率的提升等因素,未来几年食品饮料金属包装行业仍将迎来稳步增
长。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的预计,到 2022 年,我国食品饮料金
属包装行业将实现 1190 亿只的总产量,其中两片罐将实现 560 亿只的产量。同
时,作为配套产品,预计到 2022 年,我国易拉盖的产量将达到 1100 亿只。根据
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 年中国铝制包装行业营销渠道现状及投资策略研究
报告》,国内的铝制二片罐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凭借其性价比优势,正在大量
替代三片罐,这也是全球金属饮料包装发展的大趋势,2019-2025 年两片罐饮料
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到 2025 年将达到 270.3 亿元左右。据全球第二大铝业公
司,全球领先的铝压延产品制造商诺贝丽斯公司(Novelis)统计,2020 年在美国,
食品饮料包装行业短缺约 100 亿罐,进口量约为 85 亿罐,仍有 15-20 亿罐的需
求无法得到满足。其预测,未来 5~10 年内,北美市场对铝饮料瓶罐的需求将持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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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替代传统燃油车的趋势日益明确。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数据,2018 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超过 200 万辆,预计 2040
年将达 5,600 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全球乘用车销量中的占比将达到 57%。工信部
稿)指出,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将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销
量占比将达 25%左右。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和电动单车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动
力电池市场规模高速增长,2019 年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 62.2GWh,同比增长
动力电池系统壳体(电池壳)作为电池模块的承载体,对电池模块的稳定工作
和安全防护起着关键作用,除保证强度、刚度和碰撞安全性要求以外,还能满足
电气设备外壳 IP67 防护等级设计要求,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之一。目前
国内生产电池壳以单台设备分散生产为主,生产速度较慢,大批量生产所需投入
的设备数量较多,并且不同设备的产成品存在一致性问题,大批量生产中存在劳
动密集、生产成本高等问题。公司将其在高速易拉罐生产线上使用的精密成型和
自动化技术以及相关专利移植到电池壳自动化生产线,使得公司设计生产的电池
壳自动化生产线具有成型、清洗、自动检验、自动包装等功能,使得产品质量的
一致性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使用人工大幅减少、材料耗用更低。
由于具有多方面的技术优势,在我国制造业升级的背景下,公司的高速自动
化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将对现有的传统单机生产电池壳的工艺形成冲击,为新能
源电池壳产业带来一次制造技术的进步和升级,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新能
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对产业链配套的巨大需求,客观上也为配套产业
的技术升级创造了空间。
易拉盖、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是集精密机械、精密模具、自动化控制、光电
检测等多领域高端技术于一体的高技术产品,需要多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完
成,具有相当高的技术壁垒。自上世纪 60 年代易拉罐发明以来,其生产设备的
技术在不断进步,其间相当部分欧美厂家因为未能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而被市
场淘汰或被竞争对手兼并,设备生产企业逐步走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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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技术扩散,公司所处行
业的技术依然处于快速的变革过程当中。公司下游行业也持续处于快速发展阶
段,对产品性能、个性化的要求持续提高。若公司无法充分知悉市场发展趋势,
准确把握科技前沿动态,及时响应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或对关键前沿技术的研发
无法取得预期成果,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技术落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需要依靠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来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突破现有研发条件的制约,紧跟《“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科技发展规划
的步伐,加强学术研讨与国内外技术交流,提高技术储备的深度和广度,强化研
发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促进公司技术体系的持续演进与迭代提升。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公司是专业提供高速易拉罐、盖生产设备的制造商,自成立以来,凭借技术
和价格比较优势,国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产品已经销往泰国、波兰、马来西
亚、韩国、哥斯达黎加等国家,打破了国际高速制罐、制盖设备市场没有中国产
品的竞争格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易拉罐、盖制造设备
生产企业。
由于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人均消费能力提高,无论饮料包装还是食品
包装都处于需求快速提升阶段,包装物的生产设备市场广阔。随着欧美地区以及
中国等国家相继颁发“限塑令”,塑料包装物的使用成本越来越高,金属包装物由
于具备可以同级循环再生、环境友好等特性,是塑料包装物较好的替代品,未来
需求量将进一步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金属包装生产设备新增和改扩建需求的增
加,金属包装生产设备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金属包装生产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近年产能利用率较高。截至
目前,公司目前已经取得了相当数量的在手订单,现有产能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
已经出现供不应求,甚至生产排期需要推迟的情况。且公司主要产能均位于苏州
太湖地区,扩产条件有限,无法及时响应客户订单的需求。为有效满足下游客户
对易拉罐/盖高速生产设备的需要,充分把握金属饮料包材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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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公司有必要在苏州以外的地区进行产能扩张,缓解公司面临的产能压力,
对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市场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目前的高速自动化装备主要以生产传统的易拉罐品种为主。但随着消费
升级的浪潮,金属包装行业个性化的趋势日趋明显。终端消费者对金属罐装食品
和饮料的消费需求逐步走向多元化,逐渐形成了越来越强的个性化、定制化、高
端化等方面的需要。近年来,国内外知名的饮料、啤酒生产企业陆续推出了以铝
瓶为包装物的高端产品线,以顺应高端饮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年轻化和时尚化
的趋势。
为此,公司计划在苏州本部实施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引进先
进的生产设备,实现由易拉罐生产设备向铝瓶生产设备的拓展。项目的建设有利
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同时,项目建设将为公司进
一步拓展金属包装设备产品积累丰富的经验,有助于实现公司打造国际一流金属
包装设备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
核心问题,更是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方向。随着大型车企在我国建设新能源
汽车工厂,其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高速增长为我国动力锂电池供应链企业的新一轮
崛起创造了发展条件,公司依托自身技术创新、生产优势以及国家政策扶持,拟
实施电池壳生产项目,进入主流车企供应链体系,加速全球配套,进一步提升行
业市场份额。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作为锂电池主要结构件之一,与二片式易拉罐产品结构
类似,其生产设备与易拉罐生产设备所使用的金属成型技术基本一致。公司作为
一家已掌握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研发设计、生产组装等核心技术的企业,新能源
汽车锂电池壳生产设备为现有技术的沿用,将其在高速易拉罐生产线上使用的精
密成型和自动化技术以及相关专利移植到电池壳自动化生产线,使得公司的电池
壳自动化生产线具有成型、清洗、自动检验、自动包装等功能,使得产品质量的
一致性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使用人工大幅减少、材料耗用更低。公司在新能源
电池壳产品制造方面将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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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池壳的生产与公司长期从事的易拉罐高速生产装备制造之间,在技
术层面相互关联度高。公司向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延伸,是以主导产品带动关
联产品开展的技术创新,是公司科技成果的深化应用,是先进制造技术与传统产
业的深度融合,有助于为新能源汽车制造行业提供高一致性、低成本的产品,能
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有助于为公司进一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技术扩散,公司所处的
金属精密成型业务领域的技术升级与迭代的速度明显加快。面对日益激烈的价
格、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竞争,公司只有巩固并不断提升技术优势,才能在全球竞
赛中立于不败之地。
公司计划在海南新建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一方面是为了积极响应海南
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开放创新发展的国家战略;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利用海南
在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优势,推动技术交流
与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与研发水平。
海南研究中心将作为公司前瞻性技术预研平台,负责智能检测技术设备、数
字化模具设计、人工智能技术等前瞻性技术研究,保证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储
备量,扩大产品技术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建成后的研发中心,研发设备及软件、
工作环境均将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有助于提高研发效率,加快研发成果的产
业化,并利用当地的科技创新政策优势引进更多的国内外科技人才,巩固和扩大
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遵照届时确定的定价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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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
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截至
转债转股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74,114,401 股(含本数);若假设斯
莱转债于本次发行前全部转股,则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81,806,513 股(含本数)。
若斯莱转债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部分转股,则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并以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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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事项、斯莱转债发生转股或其他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
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
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6,874.00 万元(含本
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15,047.20 15,000.00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38,500.00 35,000.00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25,001.20 25,000.00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15,091.40 11,874.00
合计 93,639.80 86,874.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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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
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以及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
的关系及发行对象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
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科莱思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2,894,080 股,持
股比例为 50.47%(注:因斯莱转债处于转股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计算持股比例),为公司控股股东;安旭先生持有科莱思 100%的表决权,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在未考虑斯莱转债转股的情况
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74,114,401 股(含本数),以最大发行股数计算,本
次发行完成后,科莱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38.82%,而其他股东持股数
量较为分散,科莱思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系安旭先生。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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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1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通过、取得上述审核和注
册,以及通过、取得上述审核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审批风险。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发行,并向深交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的全部呈
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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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6,874.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15,047.20 15,000.00
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38,500.00 35,000.00
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25,001.20 25,000.00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15,091.40 11,874.00
合计 93,639.80 86,874.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
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本项目拟建于斯莱克现有厂区西侧地块内,即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路 1028 号
西侧地块的预留发展用地上,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14,255.30 平方米,新建建
筑面积 12,350.00 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备
投资等。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 1 条、改造线 1 条的生产
能力。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需求日趋多元化
随着消费升级的浪潮,金属包装行业也在逐步经历“规模化——个性化——
定制化”的转变。终端消费者对金属罐装食品和饮料的消费需求逐步走向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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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形成了越来越强的个性化、定制化、高端化等方面的消费主张。在此趋势下,
在传统的易拉罐包装以外,铝瓶作为一种相对高端的金属包装罐,也越来越受到
消费者的青睐。
铝瓶是由铝片经冲压、拉伸、缩颈等工艺形成的金属包装瓶,其瓶颈、瓶身、
瓶底一体成型,可用于啤酒、饮料、调味品等包装。铝瓶作为高端金属包装的代
表产品,具有美观、环保、重量轻、可回收、避光保护性、耐氧性和阻隔性强、
可以旋盖重复使用且具有产品专属性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高端啤酒罐装和软饮料
包装,其主要产品应用场景多在婚庆、酒吧及娱乐消费等高端场所。
近年来,包括可口可乐、百事和安豪泽-布施公司(拥有百威、Busch 布士、
Michelob 米狮龙等品牌)、青岛啤酒等在内的耳熟能详的品牌,都推出了铝瓶包
装的高端产品线。在当今消费者追求时尚和创新的大潮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饮料
制造商将产品营销的重点聚焦在产品包装上,这也为铝瓶包装带来了良好的市场
机遇。制罐商也正在世界各地建造新的制瓶设备,用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啤酒和饮
料瓶装需求。北美地区的主要制罐商(包括 Ball、Crown)都在着手建设饮料瓶罐
生产能力,以满足瓶罐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
(2)进一步提升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
为了响应终端消费者的消费偏好的变化,制罐企业也不断在加大对制罐设备
方面的投入,相应的对上游的装备制造企业也提出了更高和更多元化的服务要
求。公司已经通过在数码印罐方面的布局,助力智能制造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双向
赋能,借助数码印刷赋予传统产业如农业、食品行业更多的文化价值,通过产业
融合发展达到促进消费升级、产业升级的目的,是近年来公司提升全面服务能力
的重要举措。
外观新颖、可重复开启是铝瓶产品非常显著的优点,但由于生产装备不同于
传统易拉罐,设备投资成本大且铝瓶产品造价高,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其大范围
应用。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消费者对个性化需求的支付意愿和购买
能力变得越来越强。铝瓶更能顺应高端饮品的个性化、差异化、年轻化和时尚化
的消费趋势。在此背景下,国内外著名企业陆续推出铝瓶包装的高端产品线,铝
瓶产品也逐步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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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下游制罐企业的需求,公司需要及时在瓶罐生产装备方面布局,及时
把握下游市场个性化与定制化的发展趋势,提升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才能
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保持竞争优势。
(3)丰富金属罐生产装备产品线,拓展专业赛道宽度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和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及智能检
测设备和相关零备件等,其中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主要面向传统的圆柱形金属
罐。虽然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公司的制罐技术不断提升,精度与效率始终
处于行业前列,但传统产品自身的局限性与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使产品盈利水平
的提升受到一定的限制。
创新产品通常意味着区别于常规产品的超额回报,对于提升公司的整体能力
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实施铝瓶项目,公司能够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丰富金
属罐生产装备产品线,拓展专业赛道宽度,享受新产品带来的超额收益,提升公
司面对国际贸易摩擦、疫情等不利外部环境和激烈行业竞争时抵御风险的能力。
(1)食品饮料行业巨大的市场需求,为铝罐产品的应用提供了市场空间
食品饮料行业,尤其是软饮料行业与啤酒行业,是金属包装行业最大的下游
消费市场。食品饮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为铝瓶产品的应用提供了巨大的
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2019 年中国软饮料市场规模持续上升,2019 年
中国整体软饮料市场销售收入达到 9914 亿元,五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 5.9%。按
年有望达到 13230 亿元。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
意见》,啤酒产业到 2025 年,产量达 3800 万千升,销售收入达到 2400 亿元,
实现利润 300 亿元。据此测算,我国啤酒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将保持 2.18%的年
均复合增长率。尤其是《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到,啤酒行业
的发展任务之一是“大力引导啤酒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使啤酒产品向国际化、高
端化、多元化、差异化、便捷化、个性化、小型化发展”。铝瓶产品因其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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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正契合啤酒行业高端化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是较为理想的包装物,将充
分受益于下游产业的发展。
(2)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个性化消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834 元,增
长 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131 元,
增长 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3.8%。近年来,在国民经济水平持续提高,
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背景下,我国食品饮料消费需求也在持续扩大,带动
了食品饮料金属包装行业的发展,市场需求呈现增长态势。2019 年我国食品饮
料金属包装行业总产量达到 1110 亿只,较上一年增长 7.49%,但 2019 年中国金
属包装行业的市场规模占整体包装行业市场规模的比例约为 13%,相较于全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消费者对个性化需求的支付意愿和购买能力
变得越来越强。在此背景下,可口可乐、百威啤酒、青岛啤酒等全球知名品牌,
陆续推出了铝瓶包装的高端产品线,对整个食品饮料市场都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
动作用。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个性化消费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公司已经为项目实施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储备工作
公司长期以来主要为客户提供精密成型自动化高速生产线,在制盖线、制罐
线及电池壳生产线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公司在超薄金属成型技术和自动化
工艺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储备和预研,在铝瓶生产中应用的金属成型技术方
面积累了大量的工艺资料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开发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奠定了
扎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目前已完成了铝瓶成型工艺的实验室模拟和主要生产设备的设计工作,
并对关键工艺过程进行了大量的验证实验。借助公司在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方面
的研究与积累,公司已经做好了实施本募投项目的技术储备工作。
(4)突出的行业地位为市场空间的打开提供了保障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在二片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领域,公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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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美国 STOLLE 和英国 CMB Engineering。近年来,公司罐线
业务发展迅速,公司二片罐生产设备已得到全球最大的制罐企业之一 Ball 集团
认可,二片罐高速生产设备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国际品质要求。2017 年以来,公
司为国内的奥瑞金、东南亚的建裕集团、欧洲 Ardagh 集团分别提供易拉罐整线
生产设备和若干核心组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领域已经获得了显著的竞争优
势,与国内外知名制罐企业建立了广泛而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向业界传递新
产品和新技术信息并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前沿动态提供了条件,公司突出的行业地
位将为本次募投项目市场空间的打开提供保障。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等,项目投资
总额为 15,047.20 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15,000.00 万元。投资估算表
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合计 15,047.20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19.3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89 年,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
本募投项目用地位于公司现有厂区西侧地块内,即苏州市吴中区孙武路
(2020)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225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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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吴中行审备〔2021〕209 号),公司仍在推进募
投项目环评报批手续。
(二)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本项目拟建于江苏省常州市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锦平路以东,长汀路以南,
锦华路以西,长顺路以北,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33,333.30 平方米,新建建筑
面积 34,404.00 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仓库及办公质检楼建设、设
备投资等。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92.00 万只新能源汽车方形电池壳的生产能
力。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常州莱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1)加快落地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发展战略
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节能、环保等有关行
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替代传统燃
油车的趋势日趋明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也随之持续高增长。在世界汽车电动
化的大浪潮下,国际主流整车企业纷纷加大新能源汽车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终
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及配套产业的高速发展。
公司一直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前景,决定充分应用公司多年积淀的易
拉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并创新,进军新能源电池壳业务。从中长期来看,公司计
划成为国内外一流新能源车企的优秀供应商,进入世界一流供应商的行列,并努
力服务国际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或新能源电池制造商,未来争取成为新能源电
池结构件领域的市场主力。
公司已经从新能源汽车圆柱电池壳自动化生产线入手,在新能源电池壳业务
方面展开布局。在进一步加快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斯翔电池科
技有限公司圆柱形电池壳项目落地的同时,公司本次计划在常州建设方形新能源
电池壳的产能,顺应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发展趋势,更好的响应不同车企多元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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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加快落地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发展战略。
(2)深化科技成果应用,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制造技术升级
长期以来,在电池壳领域,全球每年用量大体区间为数亿只到数十亿只,而
易拉罐全球用量可达数千亿只;易拉罐是由技术复杂的高速、高效、高质量的自
动线来生产,而电池壳目前主要由小批量单机人工操作生产。
易拉罐在材料和形状上与电池壳具有共同特点,且同样对生产效率具有高要
求。公司利用其独特的高速超薄金属板成型技术,创新设计研发出电池壳自动化
生产线,该生产线具有成型、清洗、检验、包装等功能,其生产工艺与现有国内
市场上使用的设备不同,成型精度高、一致性更好,生产线效率更高,使用的人
员更少,相对成本较低。公司的高速自动化生产工艺,相对于目前国内新能源电
池壳普遍采用的单机生产方式相比,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
在我国制造业升级的背景下,公司的高速自动化电池壳生产线将对现有的传
统单机生产电池壳的工艺形成冲击,为新能源电池壳产业带来一次制造技术的进
步和升级,起到提高产品的质量、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
快速发展,催生了对产业链配套的巨大需求,客观上也为配套产业的技术升级创
造了空间。公司向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延伸,是以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品开展
的技术创新,是公司科技成果的深化应用,是先进制造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
合,对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的技术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3)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和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及智能检
测设备,易拉盖、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零备件等。通过最近几年的研发,公司产
品技术快速提升,在整线安装和调试方面已掌握诸多核心专利和技术,目前公司
主要精密零件均由自主制造,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为了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疫情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公司造成的潜在不利影
响,公司正在以突出的技术优势在不同领域实现自身技术的渗透与融合,满足客
户个性化需求。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电池这一潜力更大的新领域,有利于公司拓
展业务领域,进一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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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我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支持领域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支持领域。近年来,
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部委陆续出台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12-2020)》《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重点消费品
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 年)》等多项引导、支持、鼓励
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管理政策,推动产业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有利的政策环境有望促使相关产业链延续快速发展的
态势,并进一步带动整体汽车产销量的回升。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作为新能源汽车
的关键零部件之一,也将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良好的政策环境,获得持续
稳定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地常州市作为全国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是长
三角地区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也是江苏省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聚区,先
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
见》,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本项目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
产业,将助力常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地,同时也将受益于当地完整的
产业生态环境和有利的地方政策支持。
(2)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对新能源电池壳的大量需求
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替代传统燃油车的趋势日趋明确。
从全球范围来看,挪威、德国、瑞典、爱尔兰、瑞士、英国、法国等国将于 2030
至 2040 年之间陆续禁售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新能源汽车终
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及配套产业的高速发展。根据彭博新能
源财经数据,2018 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超过 200 万辆,预计 2040 年将达 5,600
万辆,新能源汽车在全球乘用车销量中的占比将达到 57%。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新能源车累计销量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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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 20%左右,与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 5.42%
相比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新能源汽车和电动单车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动力电池市场规模高速增长,
场,目前存在方形、软包、圆柱三种技术路线,其中方形电池的市场份额占绝对
优势,2020 年方形电池装机量为 50.6GWh,市场份额接近 8 成。
公司本次计划在常州新建方形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是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主
流技术发展方向之一,将充分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3)公司已在新能源电池壳业务方面做好了相应的技术准备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易拉罐自动化设备供应商,擅长超薄金属成型技术和自动
化工艺。电池壳设备与易拉罐生产设备所使用的金属成型技术基本一致,公司向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产品业务延伸,可以充分借鉴现有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制造
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和技术。易拉罐生产线与新能源电池壳生产线的功能均属于利
用金属精密成型技术对罐体的加工,两者在产品形态、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
环保措施等方面,均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电池用量井喷式发展,凭借在相关领域的多年积累,
公司早在 2017 年起就启动了新能源电池壳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目前,公司已
通过下属公司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斯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对
圆柱形新能源电池壳业务进行了布局,与产业链上的生产企业展开了广泛的合作
与交流,对公司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2020 年 9 月,国
际一线车企电池日推出了行业期待已久的未来主流电池 4680 圆柱形,对电动车
行业产生了不小的震动,之后的公开视频中大量出现类似易拉罐的生产模式,这
些信息大范围促进了国内主流电池厂商加速对类似圆柱电池的投入,使斯莱克的
生产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关注,有许多电池厂商主动与公司接洽,咨询相关业务。
因此,公司需对于圆柱电池的产能快速提升及产线的扩张做好准备。
在方形电池壳生产工艺研发方面,公司目前已完成了实验室模拟和部分主要
生产设备的设计工作,并对关键工艺过程进行了一些验证实验。借助公司在易拉
罐自动化设备和圆柱形电池壳方面的研究与积累,公司已经做好了实施本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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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技术储备工作。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等,项目投资
总额为 38,500.00 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35,000.00 万元。投资估算表
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合计 38,500.00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15.4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72 年,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经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了
《战略合作协议》等文件,对公司在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投资建设铝制电池壳项目
作出了相关安排。本项目已取得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
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经发管备〔2021〕145 号),公司仍在办理募投用
地的使用权出让手续和募投项目环评报批手续。
(三)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建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经济开发区共青团北路以东、九女峰街以
南,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47,537.24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46,542.56 平方米。
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办公质检楼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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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易拉罐高速自动化生产线 1 条及改造线 1 条,易
拉盖高速自动化生产线 1 条及改造线 2 条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山东斯莱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落实企业长期发展规划
近年来,公司经营发展稳健,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领先的高速易拉罐和易拉盖
组合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之一。通过最近几年的研发,公司产品技术快速提升,盖
线设备生产效率从 2004 年的 600-700 盖/分钟上升到目前的 6 通道 4,500 盖/分钟;
罐线业务从 2012 年开始开拓市场,已经从单台设备拓展到整线承包。截至目前,
公司易拉罐高速生产线生产效率最高达到 2,000-3,000 罐/分钟,在行业内处于领
先水平。公司在整线安装和调试方面已掌握诸多核心专利和技术,目前公司主要
精密零件均由自主制造;六通道组合制盖机和数码印罐机生产效率均已达到行业
领先水平,核心组部件双向拉伸机获得优秀专利奖等。
在下游行业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行业内的竞争对手都在不断加大对增量
市场份额的争夺,积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对下游制罐行业的影响力。公司需
要继续加大对易拉盖、易拉罐设备的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手段,保持盖线业务的
技术优势;同时大力推动罐线业务,不断提高性价比、设备稳定性和可靠性。本
次公司计划在泰安新建高速易拉罐和易拉盖成套设备产能,是公司对长期发展规
划的践行,有助于巩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2)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解除产能瓶颈提高响应能力
随着欧美地区以及中国等国家相继颁发“限塑令”,塑料包装物的使用成本越
来越高,易拉罐等金属包装物由于具备可以同级循环再生、环境友好等特性,是
塑料包装物较好的替代品,未来需求量将进一步增长。随之而来的是易拉盖、易
拉罐生产设备新增和改扩建需求的增加,易拉罐、易拉盖生产设备行业迎来了新
的发展机遇。
伴随海外疫情的发展,各地对于罐装食品需求量的增加也在进一步刺激易拉
罐、易拉盖设备市场的扩大,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大的上升空间。同时疫情也改
变了国内外很多人的饮食习惯,这对易拉罐产品的需求刺激是长远的,预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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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充产能的状态。
公司作为行业中最主要的易拉罐/盖高速生产装备供应商之一,目前已经取
得了相当数量的在手订单,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已达到约 8.50 亿元,
现有产能满负荷运转。公司目前主要产能均集中在苏州太湖地区,扩产条件有限,
生产排期紧张,无法及时响应客户新增订单的需求。为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易拉
罐/盖高速生产设备的需要,充分把握金属饮料包材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
公司需要进行产能扩张建设,以缓解目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产能瓶颈。新增产能
对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巩固市场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1)有利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实现以下目标,“包装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技术企业大幅增加”。
塑料也被列入禁止进口清单内,此两类生活来源和工业来源均包含废 PET 饮料
瓶,这意味着我国已开始从 PET 瓶原材料端入手限制 PET 瓶的产量。同时我国
东鹏特饮、脉动、战马等众多饮料品牌的生产厂商也开始积极研发金属罐装的饮
料产品。
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
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引导包装行业向高端
智能、绿色环保、可循环方向转型发展,鼓励“绿色包装”产品及服务为行业发展
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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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
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 2022 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
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在地方政策层面,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高端装备方面,发展智能制造、增材
制造、绿色制造等产业,发展高端整机及核心零部件,打造全国先进制造基地。泰
安市政府出台的《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
目标纲要》指出,深入实施“产业兴市”战略,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装备制
造业集群发展。实施“强链”工程,聚焦装备制造、高端化工、新材料、医养健康
等优势领域,培育具有产业链引领力的技术和产品,塑造一批战略性全局性产业
链。实施“建链”工程,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引世界 500 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
业布局核心项目,培植引进核心企业,集聚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全新产业链。
上述有利的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公司在泰安实施产能扩张计划提供了良好的
外部环境。
(2)市场需求的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进入 2020 年,疫情对整个国家和各行各业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对 2020 年
的行业销量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但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社会经济活动和居
民消费逐步恢复,食品饮料消费也会快速恢复到正常水平。预计 2021 年金属包
装行业规模将取得较大的增长幅度。
根据美国新闻周刊(Newsweek)的报道,自疫情爆发以来,欧美国家对于
罐装食品和饮料的消费需求都在快速增加,导致铝罐在内的金属包装物的供应非
常紧张:“美国罐头制造商协会称,他们面临着对于罐头前所未有的需求,而铝
罐的供应跟不上。”;“美国铝业协会的发言人表示,在疫情流行期间,对铝罐的
需求空前大。自 5 月份以来,铝罐料生产商已大幅提高了发货量以供应急剧增长
的需求。”;“2020 年 6 月,欧盟铝业协会表示,疫情减少了人们的出行活动,
居家办公、生活时人们对于外卖和速食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而铝箔材料是食品
包装的,铝箔出货量、消费量水涨船高。”。据全球第二大铝业公司、全球领先
的铝压延产品制造商诺贝丽斯公司(Novelis)统计,2020 年在美国,食品饮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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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短缺约 100 亿罐,进口量约为 85 亿罐,仍有 15-20 亿罐的需求无法得到满
足。其预测,未来 5~10 年内,北美市场对铝饮料瓶罐的需求将持续。据报道,
多个罐头生产商和铝罐制造商都在计划增加生产线和建设新设施。
受益于下游食品饮料等行业的稳步增长,啤酒罐化率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
罐头食品普及率的提升等因素,未来几年食品饮料金属包装行业仍将迎来稳步增
长。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金属容器委员会的预计,到 2022 年,我国食品饮料金
属包装行业将实现 1190 亿只的总产量,其中两片罐将实现 560 亿只的产量。
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20-2026 年中国铝制包装行业营销渠道现状及投资
策略研究报告》,国内的铝制二片罐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凭借其性价比优势,
正在大量替代三片罐,这也是全球金属饮料包装发展的大趋势,2019-2025 年两
片罐饮料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到 2025 年将达到 270.3 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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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足的在手订单提供了产能消化的基础
铝罐在内的金属包装物的供应非常紧张,多个罐头生产商和铝罐制造商都在计划
增加生产线和建设新设施。公司作为行业中最主要的易拉罐、易拉盖高速生产装
备供应商之一,目前已经取得了相当数量的在手订单,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
手订单已达到约 8.50 亿元。充足的在手订单,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
能消化的基础。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等,项目投资
总额为 25,001.20 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25,000.00 万元。投资估算表
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合计 25,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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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18.02%,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7.29 年,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
本募投项目用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经济开发区内,山东斯莱克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已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鲁(2020)泰安市不动产权第 0034120
号)。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四)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包括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高端装备
研发中心两个子项目:
(1)高端装备制造中心
本项目拟建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科技新城园
区内,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5,343.30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8,549.28 平方米。
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建设、设备投资等。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电磁加热烘干线 5 套、易拉罐输送线 2 套、底涂
机 5 台、码垛拆垛机 5 台、AI 分拣系统 5 套、专用缩颈机 5 套、检测系统 10 套
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斯莱克科技有限公司。
(2)高端装备研发中心
本项目拟建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科技新城园
区内,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8,014.95 平方米,将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并购置相
应的研发设备。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斯莱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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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应装备制造业技术升级政策,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我国陆续颁布的各项规划政策,均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的技术升级与科技创
新。《中国制造 2025》提出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
划,针对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
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
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
等,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
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亦指
出,推进智能制造,关键要立足制造本质,紧扣智能特征,以工艺、装备为核心,
以数据为基础,依托制造单元、车间、工厂、供应链和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虚
实融合、知识驱动、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到 2025 年,规模以
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到 2035
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
在产业发展政策的促进下,公司在海南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有助于全面提升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国家政策导向,是公司对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积极落实。
(2)响应海南创新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当地创新环境
为了支持海南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与开放创新发展,国家部委和海南省各级
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科技部办公厅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的《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105 号)指出,要推
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发挥海南在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科技金
融、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推进建设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先行区、国际科技合
作试验区、外国人来琼工作管理服务引领区、国际离岸科技金融聚集区,打造离
岸创新创业的先导区。
此外,《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和《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等地方政策也对培育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科研投入,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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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创新,提高海南创新发展能力制定了规划和目标。
公司本次拟在海南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也是为了积极响应推动海
南创新发展的政策,利用公司自身在金属精密成型技术方面的优势和当地优越的
创新政策环境,加速公司的研发体系的升级,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并促进国际
技术交流。
(3)增强研发能力,提高研发效率
公司目前的研发工作重点主要围绕易拉罐(盖)高速生产设备及系统改造等底
层技术开发,以及易拉盖组合冲压系统整合技术等产品及解决方案。本项目中,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作为前瞻性技术预研平台,将负责智能检测技术设
备、数字化模具设计、人工智能技术等前瞻性技术研究,研发产生的技术成果大
部分以 CBB(Common Building Block,共用基础模块)形式提供,便于进行产
品线共享。通过研发中心和生产线之间的矩阵式分工实现了不同层次技术的异步
开发,通过部门间的协同共享,有效提升研发效率,保证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
储备量,扩大产品技术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建成后的研发中心,研发设备及软件、研发环境均将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
有助于提升研发效率,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并且能充分受益于当地的创
新发展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公司,构建稳定、高水平的研发团队,
从而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此外,公司从
事的是大型成套装备的生产,在研发过程中需要对整个生产线进行集成和测试,
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越高,则生产线的研发占地面积越大。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将
扩大研发试验场地,解决研发测试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对提升研发测试效率,
缩短研发周期具有积极意义。
(4)提升公司关键部件供应能力
随着金属包装生产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近年产能利用率较高,产能瓶
颈日益成为限制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本次计划建设的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
中心项目将承担一部分关键部件生产职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电磁加热烘干
线 5 套、易拉罐输送线 2 套、底涂机 5 台、码垛拆垛机 5 台、AI 分拣系统 5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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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缩颈机 5 套、检测系统 10 套的生产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帮助公司缓解
产能不足问题,提高关键部件的自主供应能力,提升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
(1)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主要技术人员在制罐设备、制盖设备领域经
验丰富。凭借在制罐、制盖设备领域多年经营积累,研发实力及产品技术得到较
快发展。
在制盖设备产品方面,公司高速自动化生产线的产能从 2004 年的 2 通道
最高的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之一。
在制罐设备领域,公司在保证传统印罐设备技术提升的同时,最新研发出迷
你数码印罐设备。在保持成本优势的同时优化了罐身图片的印刷质量,降低了传
统制罐工艺的生产数量门槛,为终端消费者及下游制罐企业对小批量、个性化产
品的需求提供了设备支持。公司研发的迷你数码印罐设备获得行业权威会议
“Cantech Grand Tour 2019”颁发的国际供应商创新金奖,技术领先水平获得了全
球易拉罐制罐行业的认可。
此外,公司通过充分的外部市场调研及内部技术总结,将现有制罐技术应用
于新能源电池壳生产设备的制造,研发出新能源电池壳生产设备,利用自身在金
属精密成型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供了技术革新的
助力,发挥降本增效的积极作用。
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易拉盖及易拉罐生产成套设备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
果。近年来,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苏
州市吴中区优秀总部企业、地标型科技(专利)企业、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
等称号。目前,公司已获取授权专利共 20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53 项,体现了
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
(2)健全高效的研发创新机制
公司近年来依靠科技创新不断完善和提升产品性能,研发能力作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为了适应公司业务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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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司不断加强研发机构的建设,充分组织产业资源和人才资源,逐步形成
了健全高效的研发创新机制。
公司采取根据订单的研发项目和根据自身计划的研发项目相结合的研发模
式,一方面及时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动态地保持公司交付产品的技术先进性;
另一方面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及公司发展需要,主动进行研发。随着公司实力
的逐步增强、研发投入的逐步增加,公司在逐渐加大根据自身计划的研发项目的
数量和比重,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增强实效性、主动性和超前性。
为保持持续研发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近年来,
公司通过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使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公司核心团队持
有公司股权,使其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稳定核心研发团队。为激励公司技术研发
人员积极创新,公司颁布了《绩效管理方案》,对技术研发人员的研发、设计工
作制订了明确的激励措施,从而有效激发了员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热情。在加强技
术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方面,公司制订了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加速培养一批中
青年技术骨干。同时,公司稳定有效的研发流程也有助于研发人员的培养和相关
技术人员的培训。公司注重引进高水平人才,做好基础理论研究,从而给具体设
计人员提供方向性或具体的设计参数,以提高研发成功率,同时也增强研发的实
效性、主动性和超前性。
(1)高端装备制造中心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等,项目投资
总额为 8,056.10 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8,000.00 万元,投资估算表如
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合计 8,056.10
(2)高端装备研发中心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项目投资总
额为 7,035.30 万元,拟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3,874.00 万元,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合计 7,035.30
(1)高端装备制造中心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18.2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89 年,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
(2)高端装备研发中心
本项目建成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技术创
新能力,构建长期竞争优势,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已经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了《苏州斯莱克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进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投资合同书》,对公司在在高新区投资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作
出了相关约定。目前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琼(2021)海口市不动产权
第 0471467 号 ) 和 《 海 南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明 》 ( 项 目 代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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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公司将提高易拉罐、盖高速自动化生产线产能,新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
和锂电池电池壳产能,增强研发能力,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
水平,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
有效提升,公司资本结构更加优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
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
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项目效益将逐步显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稳步提高。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公司发
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未来竞
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必要和可行,符合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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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苏州铝瓶高速
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和海
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
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二)公司章程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对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
本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股东结构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增加,公司
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科莱思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92,894,080 股,持
股比例为 50.47%(注:因斯莱转债处于转股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计算持股比例),为公司控股股东;安旭先生持有科莱思 100%的表决权,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在未考虑斯莱转债转股的情况
下,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174,114,401 股(含本数),以最大发行股数计算,本
次发行完成后,科莱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 38.82%,而其他股东持股数量
较为分散,科莱思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系安旭先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出现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亦
不会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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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管人员变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
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因本次发行而调整高管人员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
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同时增
加,公司资本结构更加优化,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后续发展
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较大幅度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
收益可能会被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从
中长期来看,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对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的筹资活动现
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所
增加。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后,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提高,公司的经
营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
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自主的独立经营能力。本
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保持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
运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以及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状况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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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将显著提升,财务结构
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负债比例过
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技术
水平发生重大更替等不可预见因素,可能会对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公司预期收益
造成不利影响。
(二)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且从项目建成投产到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
的过程和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
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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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集中度高,目前国际上拥有能生产高速易拉盖生产设备
成熟技术的厂家主要为美国的 STOLLE、STI 和 DRT,拥有易拉罐生产设备成熟
技术的厂 家主要 为美 国及欧洲 的 三家 公 司 STOLLE 、CMB Engineering 和
BELVAC,其中 STOLLE 在综合实力及市场占有率方面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
位。上述美国及欧洲公司均有较长发展历史,该等公司凭借先发优势及综合实力
占据了国际高速制盖设备、制罐设备市场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公司作为国内拥有成熟技术的高速易拉盖生产设备、高速易拉罐生产设备供
应商,凭借可靠的质量、较高的产品性价比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产品已销往泰
国、波兰、马来西亚、韩国、哥斯达黎加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并占据国内易拉盖
高速生产设备大部分新增市场份额。但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相对较短,市场积累尚
不充分,在国际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资产规模等方面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
还有较大差距,如果公司不能在短时间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资本实力和市
场份额,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四)海外经营的风险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85%、56.08%、43.47%和 29.84%,海外销售收入占比
较高。公司海外客户遍及北美、西欧、北欧、东南亚、南美及中东等地,海外客
户多为大型跨国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与偿付能力,在签约之前公司也会对海外
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严格考察,从而降低款项回收风险。但海外不同国家的经济
发展状况、经济政策环境、政治局势等均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进而
使公司面临一定的海外经营风险。
(五)研发未取得预期成果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和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及
智能检测设备,易拉盖、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零备件等,下游行业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对产品性能、个性化的要求持续提高。若公司无法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发
展方向,或对关键前沿技术的研发无法取得预期成果,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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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技术人才和核心技术是公司
发展的关键资源之一,但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会直接
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对斯莱克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七)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总量将进一步扩
大,在资源整合、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
大了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公司需要根据上述情况在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上做
出适当调整,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公司规模迅速
扩张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业务总量的扩大而及时进行
调整、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八)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本次发
行能否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未能通过审批的风险。
(九)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仅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受
证券市场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失
败和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十)股市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基
本面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另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
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影
响股票市场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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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存在一定的股票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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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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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1)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
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
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2)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拟定。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积极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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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
方式。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
(5)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
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的,
应经详细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并应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审议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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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484.10 9,739.82 13,710.46
现金分红(含税) 1,397.68 1,952.71 11,158.35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14,508.74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9,978.13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以 557,917,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以 557,917,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35(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三)2020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1 年 5 月
议案》。公司以 559,067,3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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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公司最近三年当年
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公司用作营运资金和扩大再生产。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
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
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
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三)未来三年(2021-2023)的具体分红规划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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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当年经审计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
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在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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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
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分红预案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其中应至少包括
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及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
额、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 10 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
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说明、变更既
定分红政策的理由的说明以及是否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变更既定分红政策条件的
分析、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分析。
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应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
通过。
(五)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时,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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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董事会需确保
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经过详细论证后应由董
事会做出决议,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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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
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
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
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及系统改造、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
及系统改造。本次募投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下游金属包装行业、
食品饮料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等发展趋势,依靠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技术沉
淀,实现原有产品的产能提升、更新改造升级以及在新能源电池壳设备领域的横
向延伸。
(1)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易拉盖高速生产设备和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及智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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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设备和相关零备件等,其中易拉罐高速生产设备主要面向传统的圆柱形金属
罐。随着消费升级的浪潮,终端消费者对金属罐装食品和饮料的消费需求逐步走
向多元化,逐渐形成了越来越强的个性化、定制化、高端化等方面的消费主张。
在此趋势下,在传统的易拉罐包装以外,铝瓶作为一种相对高端的金属包装罐,
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众多知名饮料企业都推出了铝瓶包装的高端产品
线。制罐商也正在世界各地建造新的制瓶设备,用来满足不断增长的啤酒和饮料
瓶装需求。
公司在超薄金属成型技术和自动化工艺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储备和预
研,在铝罐生产中应用的金属成型技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工艺资料和实践经验,
为公司开发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公司实施苏州铝瓶高
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对制罐装备产品类型的丰
富。公司在瓶罐生产装备方面的布局,有助于及时把握下游市场个性化与定制化
的发展趋势,提升全面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
(2)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
公司一直看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前景,目前已经从新能源汽车圆柱电池
壳自动化生产线入手,在新能源电池壳业务方面展开布局。在进一步加快新乡市
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斯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圆柱形电池壳项目落地
的同时,公司本次计划在常州建设方形新能源电池壳的产能,顺应新能源汽车的
技术发展趋势,更好的响应不同车企多元化的技术需求,加快落地新能源汽车电
池壳业务发展战略。
目前,公司已通过下属公司新乡市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斯翔电池
科技有限公司,在圆柱形新能源电池壳业务领域,与产业链上的生产企业展开了
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对公司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进行了进一步的验证。公司向
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业务延伸,是以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品开展的技术创新,是公
司科技成果的深化应用。公司进一步布局方形新能源汽车电池,有利于公司拓展
业务领域,满足方形电池壳的市场需求,补全新能源电池壳市场版图,培育新的
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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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
近年来,随着下游行业对金属包装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的销售规模逐步扩
大,产能利用率逐年攀升,目前已处于较高的水平。伴随海外疫情的发展,各地
对于罐装食品需求量的增加也在进一步刺激易拉罐、易拉盖设备市场的扩大。公
司作为行业中最主要的易拉罐/盖高速生产装备供应商之一,目前已经取得了相
当数量的在手订单,现有产能满负荷运转。公司目前主要产能均集中在苏州太湖
地区,扩产条件有限,生产排期紧张,无法及时响应客户新增订单的需求。公司
实施泰安设备产线基地建设项目,是对现有主营业务产能的扩张,有助于缓解目
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产能瓶颈,对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巩固市场地位具有重要
作用。
(4)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
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是公司积极响应推动海南创新发展的国
家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利用公司自身在金属精密成型技术方面的优势和当地
得天独厚优越的创新政策环境,加速公司的研发体系的升级,引进国内外优秀人
才,并促进国际技术交流。本次计划建设的海南高端装备制造及研发中心项目将
承担一部分关键部件生产职能,将帮助公司缓解产能不足的瓶颈,提高关键部件
的自主供应能力,提升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研发中心作为前瞻性技术预
研平台,将负责智能检测技术设备、数字化模具设计、人工智能技术等前瞻性技
术研究,有助于公司改善研发软硬件环境,提升研发效率,加快研发成果的产业
化进程,从而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优势,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论证。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综合执行能力。
公司作为全球范围内领先的易拉盖、易拉罐高速整线生产线研发设计、生产
装配的供应商之一,自 2004 年成立以来,迅速抢占了国内大部分新增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易拉盖、易拉罐高速生产线设备已远销东南亚、欧洲、南美洲等地,
在全球范围内积累了较为良好的市场口碑。通过在易拉罐、易拉盖生产设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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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积累了一大批在制罐、制盖设备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并申
请了多项核心发明专利,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凭借长期在易拉罐、易拉盖
生产设备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积累,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推出苏州铝瓶高速自动化生产线制造项目、常州电池壳生产项目、建设扩大
现有产品产能的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有利于缓解公司产能压力,增强对下游制
罐企业需求的响应能力,进一步布局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强公司的
研发能力建设,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及核心竞争力。
综上,公司积累的人员、技术、研发及营销能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情
况如下:
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
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步投产
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
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积极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
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
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
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
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
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并有效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受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市场需求巨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巩
固和提升在现有易拉盖、罐生产线领域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也将现有技术优势、
客户优势横向延伸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产业链,实现资源整合,为公司的持
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未来将紧跟国家发展战略,以市场需
求为导向,及时把握新的市场机会;注重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不断优化产品性
能,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性能、功耗和性价比
等各方面的竞争优势。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
程序,设计完善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
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为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
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对利
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来,公司将继
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
补偿责任。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旭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