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区域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中科鼎实拟向殷晓东先生租赁其所持有的重庆江北区
及广州荔湾区的房屋作为西南、华南的区域总部,所租赁房屋将使区域总部能够
具备多项商务行政职能,在节约差旅等额外成本的同时为区域市场业务拓展提供
助力。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殷晓东先生持有公司 113,842,569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为 11.12%,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且担任公司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殷晓东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房屋具体信息
<一>重庆区域房屋
面积为 452.8 ㎡。中科鼎实租赁后用于办公、宿舍、食堂。
月(不含税,毛坯房),双方以此为基础,经过友好协商,将租金定为 48,441
元/月(含税,其中税款为 3191 元/月),平均约 107 元/平米/月。本次所租赁的
房屋为精装修,价格合理。
附: 1、房产证; 2、中科鼎实拟与殷晓东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广州区域房屋
B5 幢 16 层 1601 号-1623 号房屋,地址:荔湾区威谷二街 1 号(自编号 B5)601
房,面积为 1,115.5 平方米。中科鼎实租赁后用作宿舍、酒店使用。
基础,经友好协商,本次租赁价格定位 55,722 元/月(含税,其中税款为 6,639
元/月),平均每平约 44 元/月,低于市场价格。
附: 1、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2、中科鼎实拟与殷晓东签署的《房屋租
赁合同》。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
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
觐阳门街 6 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 657 号威谷二街 1 号的两处房产的事项,
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
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关联
董事应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经营发展需要,中科鼎实拟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
及其配偶叶敏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殷晓东、叶敏所有的位于重庆市
觐阳门街 6 号及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 657 号威谷二街 1 号的两处房产的事项,
如上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如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中科鼎实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即关联自然人殷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叶敏
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
东应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