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鹰信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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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2-00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 15:30 在公司九号楼 51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尹巍先生、董事白致铭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独
立董事张湧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
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
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
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激励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
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
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⑩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
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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