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2-00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本次回
购的股份50%计划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计划用于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最新的回购规则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12个月后进行注销。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完成该回购方案,总
计回购股份66,921,027股并注销已回购股份33,460,513股(公告编号:
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2022年1月25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
息如下:
(经调大厦五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综合处 联系人:
王昕 电话号码:(0375)2723076。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
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