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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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2-0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北京时间 2022 年 1 月 21 日 10:00 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陈建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及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并为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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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14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
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其中经纬辉开为全资子公司新辉开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80,500 万元;经纬辉开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经纬正能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9,500 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59,500
万元;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属于集团授信,总授信额度不超过 4,500
万元,担保方式为母子公司互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进行审批授权。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类型包括:信用、
担保、房地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等。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用子公司土地
房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邮储银行天津河东支行、北京银行天津
河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浙
商银行天津西青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广发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远东宏信(天津)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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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际贷
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担保额度可在银行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和担
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
  (1)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下列制度的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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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前述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公司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下列制度的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公平信息披露制度 》、《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处置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
规则》。
  前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内控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公司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优化业务构架与管理层级,实现人员、资产、财务、机
构、业务、法律风险独立,公司拟将现有主营电磁线业务及相关资产(不含股权投
资)、债权债务、人员整体划转下沉至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方式为新注册,
由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全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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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划转完成后,新设子公司将承接上市公司电磁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相
关业务,即被划转的资产未改变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上市公司业务将调整为控股
管理平台,管理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业务模块。
  公司董事会任命上市公司副董事长董树林先生为新公司董事长,负责本次新公
司的设立、本次资产划转及未来公司电力板块的经营事宜。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
部分资产的公告》。
  公司拟于2022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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