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博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博云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 民币631,096,598.80元,扣 除与本次 发行有关 的费用人 民币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35246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
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或“子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案中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
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6,506.32
合计 63,109.66 63,109.66 62,615.98
注:“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麓谷
基地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博云东方。
三、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原因及调整情况
高端硬质合金棒材市场目前整体处于供销两旺的状态,且博云东方在高端硬质
合金棒材产品的市场及技术基础较整体刀具而言更好。鉴于此,为响应市场变化,
并基于博云东方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博云东方拟对“麓
谷基地产业化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
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
新增年产430吨棒材所需设备。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保持不变。调整后“麓谷基
地产业化项目”达产 年的新增产量 预计将实现营 业收入80,960万元 ,预计净利润
募投项目调整前后主要产品在达产后的预计产量及收入情况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测销售 原计划 拟调整 募投项目拟
序 募投项目原计划 调整产
主导产品 单位 单价(不 新增产 后新增 调整后达产
号 新增产量收入 量
含税) 量 产量 年收入
盾构及工程
用合金
合计 - - 83,510 - 80,960.00
募投项目调整前后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变动幅度
原募投项目 拟调整后募投项目
经济效益
效益指标 变动幅度
原募投项目 拟调整后募投项目
达产年营业收入(万元) 83,510 80,960 -0.67%
达产年净利润(万元) 10,098 7,909 -21.68%
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7.92 8.39 5.93%
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 16.70% 14.35% -14.07%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是博云东方基于市场变化及其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
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所做出的调整,虽然调整后的达产年预计营业收入及利润
有所下降,但项目调整部分对博云东方现状而言其市场开拓及技术研发风险相对调
整之前更小,且调整后也有助于巩固并提高博云东方在硬质合金棒材产品领域的市
场地位。
本次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与博云东方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部分整体而言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
市场前景,但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的硬质合金棒材新增产能规模将有大幅度的增加,
由于调整后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市场容量、公司发展战略和
客户需求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
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下游客户需求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投产后公司
不能有效开拓市场、募投项目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市场情况
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产品销售单价不及预期,则产能扩大后将存在较大的产品销
售风险,将可能造成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可能无法
实现预期效益。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分析等)详
见公司于2021年3月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证监会反馈意
见回复公告等。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
尚需提交博云新材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反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的事项,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控
制风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
已经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博云新
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 刁雅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