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域生态”或“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7 日对天域生态自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起至 2021 年末的
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单晓蔚、胡晋
(三)现场检查人员、日程安排
本次现场检查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17 日,现场检查人员为单晓蔚、
赵静劼。
(四)现场检查程序
资料;
金账户余额明细、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协议等资料;
批流程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查阅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重点关注了会议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域生态公司章程以及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
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
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确认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
情况一致,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账务情况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其他资源的制度,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核对了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账户明细账等相关重要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制度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委
托理财等情形;公司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宁波宁旅王干山旅游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旅”)的在建项目王干山沧海桑田旅游小镇一期
工程项目提供项目贷款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为 1,350 万元,宁波宁旅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等比例保证担保。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和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重大对外投资
行为均系正常经营活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参股
公司宁波宁旅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截至 2021 年三季度末,公司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 44,392.26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 267.47 万元,基本持平。公司净利润为-6,520.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4,840.97 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及回款速度放缓,项
目毛利率有所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访谈了公司相关
管理人员,了解了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园林工程行业因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信贷政策、地方政府负债及原材
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面临下行压力。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变动与同行业上
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七)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总资产 45.78%,比重较高。2021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44,392.26 万元,
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净利润为-6,520.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840.97
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以上情况系公司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及回款速度放缓,应收
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所致。建议公司结合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市场形势及下
游客户情况,持续评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针对部分项目如存在预期信用减值
风险已显著增加的情形,应制定明确可实施的回款措施,必要时采用单项测算计
提坏账准备,评估其回收风险和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发生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及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也应当积极应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续为负数,这对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带来一定的影响。建议公司审慎承接项目,
控制项目规模,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并积极开拓融资渠道,挖掘融资潜力,
密切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避免发生相关风险。
制度。根据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部分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和书面报告内容比较简单,未详细记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
及整改情况等;内审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后未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建议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
(1)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内控制度;
(2)加强内审人
员队伍建设和提升内审人员执业水平;
(3)强化内审工作的日常监督、反馈和跟
踪机制;(4)提升内审书面资料的详细程度。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积极
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德证券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天域生态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信息披露、
独立性、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经营状况、承诺履行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单晓蔚 胡 晋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