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22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恒逸石化开展 2022 年商品
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精对苯二甲酸(PTA)、成品油、聚酯纤维、聚酯瓶片、能源品等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商品。
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
管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衍生品交易管
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二、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恒逸石化是一家以石化化纤为主营业务的龙头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品包括:
对二甲苯(PX)、苯、成品油、精对苯二甲酸(PTA)、聚酯纤维、聚酯瓶片以及
己内酰胺等产品及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原油、乙二醇(MEG)等。为规避以
上商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冲击,锁定公司产品-原料价差,
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公司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增加价格风险
控制手段,促进业务发展。
三、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由于上述原料、产品或能源品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
经营是有利的。
四、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前期准备
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商
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17 年修订)》,对该制度进
行了全面修订,要求参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
操作。同时公司参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已经过专项培训并充分理解所涉及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特点与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将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
和风险管控。
五、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规模
根据公司 2022 年产能和近期原料及聚酯商品价格估算,为了有效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及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 2022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投资的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实物交割金额不计入在内),
该金额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与市场的综合效应,同时考虑公司新建项目和拟投产
项目的需求。授权期限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
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规避价格波动对经营效益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管
理。
动风险。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
的商品品种。
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
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
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其中,套
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商品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
货量。
定了按日编制商品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部门或审批人员的制度,确保商品交
易风险控制。
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
相关规定执行。
九、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情况需要,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保障公司的经营效益,降低生产运营风险。
同意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衍生
品交易具有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
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开展 2022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2022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毛宗玄 徐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