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发管理团
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
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
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
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
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年度经营目标结合;
与激励对象关
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具体包括公司
(含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
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内审部、证券事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
体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除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限售期 50 亿元;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 亿元
第二个行权/解除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限售期 60 亿元;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8 亿元
上述考核期“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
励计划及未来年度实施的激励计划(如有)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即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及未来年度实施的激励计划(如有)股份支付
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E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60>S≥50 S<50
解除限售系
数
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等级
均在 D 级以上(含 D 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解除限售
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部分权益申请行权/解除限售,否则,其相对应的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注销。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B、
C、D、E 五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如上表所示。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解除限售额度。
经考核,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注销/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
考核期间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
计年度。
(二)
考核次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
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
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
如无法沟通解决,
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
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
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
考核结果作为保
密资料归案保存。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员会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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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