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1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等公告,并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在公司官网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日;
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
司(含子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
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及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核查结果,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四)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或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