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
我们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 我们对本次会
议《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厂房租赁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我们认为:
《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
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下页起为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 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颜永洪: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吴俊龙: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李昊:
二〇二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