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
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本保荐机构”)
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 2021 年的
现场核查工作,本保荐机构认为: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贵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以来,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
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要求。
本保荐机构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建议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求和业务发展战略,继续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工
作。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
项》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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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
项》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