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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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宜,并获得
其中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票据
贴现、结售汇业务、各类理财等金融业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
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已实
施完成。为顺利衔接原在中电财务的存贷款额度,并综合考虑整合后新公司的财务状况、
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中电财务协商拟重新签订《全面
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关联董事徐国飞先
生、李峻先生、孙劼先生、徐国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
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
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
资。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129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7112%,中国电子
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 4.960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1451%,中国中电国际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0.6703%。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 10%的规定。
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中电财务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
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
核。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组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
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96,701.43      6,031,159.84
          负债总额         6,363,185.68      5,689,738.13
          净资产           333,515.75        341,421.71
          营业收入          61,271.33          43,064.95
          营业利润          46,691.33          37,917.78
          净利润           35,763.98          27,18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175.40        -788,010.36
  (四)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外汇结售汇、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等。
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本外币贷款、对外担
保、融资租赁、商业承兑汇票承兑和贴现、应收账款保理、保函等。
明、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合同金额
  经综合考虑本公司相关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中
电财务拟在未来三年中给予本公司如下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但额度内各种授信品种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资金结算
余额上限如下:
                          上限(人民币)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中电财务为本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
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中电财务就此类专项财务顾
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如果中电财务提供的合
作条款是不优于或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
中电财务提供的合作条款,选择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且不需要赔偿中电财务任何损
失。
     (四)合同生效条件
     (五)有效期: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中电财务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
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中止、终止中电财
务的服务。中电财务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
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
事项时,立即通知本公司并采取应急措施。
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
应的资本金。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
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确保长期获得优惠的存款利率和
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
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五、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
估,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214820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评估报告》: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
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二)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电财务存款的资金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流动性,公司已制定《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
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
中电财务定期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出现重大
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存款风险事件解决后,对风险产生的原
因、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完善有关制度和预案;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
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中电财务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
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中电财务的存款,以验证相关存款的
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中国电子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中国电子
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
的资本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中电财务所提
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调整存贷款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将关于《全面金融合作协议》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事宜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发现中电财务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
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元):
                项目              余额
             存放于中电财务存款        20,020.85
             向中电财务贷款             0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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