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1 年 7 月 29 日,本行发布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 A 股股价
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5 人,拟
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5%的资金增持本行 A 股股份,
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781,763.39 元。
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本行成长价值的认可,本行监事长、职工监
事赵丽娟女士,职工监事李怀斌先生、陈新秀女士,党委副书记赵麦城先生,郑州市
纪委监委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先生,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先生,授信业务总监
连东先生,金融市场业务总监陈恒生先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
总额(税后)的 15%的资金增持本行 A 股股份,即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 A 股股份共计 935,080
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 年 12 月实施)后普通股总股本
的 0.0113%,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2,886,302.55 元。
三、根据《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
的资金使用完毕,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
相关增持资金使用完毕,符合《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所明确的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的条件。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共 15 人,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天宇先生,行长、执行董事申学清先
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夏华先生1,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王世豪
先生,副行长郭志彬先生、孙海刚先生,副行长、原董事会秘书傅春乔先生 1,行长
助理李磊先生、张厚林先生、李红女士、刘久庆先生,首席信息官姜涛先生,风险总
监王艳丽女士,总审计师王兆琪女士。
除前述 15 位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增持主体外,本行监事长、职工监事赵丽娟
女士,职工监事李怀斌先生、陈新秀女士,党委副书记赵麦城先生,郑州市纪委监委
驻本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骅先生,人力资源总监张明立先生,授信业务总监连东先生,
金融市场业务总监陈恒生先生自愿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本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
的 15%的资金增持本行 A 股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持有本行 A 股
股份共计 397,799 股,占本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1 年 12 月实施)前普通股总股
本的 0.005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行于 2021 年 12 月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
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除权日
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转增后,本行普通股总股本由 7,514,125,090 股变为
时段进行统计计算。
任夏华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详情请见本行 2021 年 8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序 增 持 前 持 股 增持数量 增 持 后 持 股 转 增 后 持 股 增 持 金 额
姓名 职务
号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元)
应履行增持义务的主体
董事长、执行
董事
行长、执行董
事
副董事长、执
会秘书
副行长、原董
事会秘书
小计 395,599 459,000 854,599 940,060 1,553,238.00
自愿增持的主体
监事长、职工
监事
人力资源总
监
授信业务总
监
金融市场业
务总监
小计 2200 253,800 256,000 281,600 858,280.55
合计 397,799 712,800 1,110,599 1,221,660 2,411,518.55
在此时段,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 A 股股份共计 712,800 股(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后,对应股份数量为 784,080 股),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 3.31 元至
序 增持前持股数 增持后持股数
姓名 职务 注
增持数量(股) 增持金额(元)
号 量(股) 量(股)
应履行增持义务的主体
副行长、原董事会
秘书
小计 48,950 90,300 139,250 284,112.00
自愿增持的主体
郑州市纪委监委
监察组组长
小计 22,000 60,700 82,700 190,672.00
合计 70,950 151,000 221,950 474,784.00
注:“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是指 2021 年 12 月 18 日前的持股数量。
在此时段,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 A 股股份共计 151,000 股,成交价格区
间为每股人民币 3.12 元至 3.19 元,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 474,784.00 元。
根据《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1)继续增持本行股份将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2)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资金使用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本行 A 股股份 595,200 股(含
转增股份),占本行转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 0.0072%,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837,350
元;前述自愿增持人员累计增持本行 A 股股份 339,880 股(含转增股份),占本行转
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 0.0041%,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 1,048,952.55 元。前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自愿增持人员合计增持本行 A 股股份 935,080 股(含转增股份),占本
行转增后普通股总股本的 0.0113%,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2,886,302.55 元。
综上,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符合《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公告》所明确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的条件。本次稳
定股价措施已实施完毕、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则等有关规定。
售本次增持的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
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