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2-00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8 日;
● 首次授予价格:29.81 元/股;
● 首次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 25.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
次授予 229.35 万股,合计授予 254.50 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权益总数 303.00 万股的 83.99%,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2.30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为 303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2.748%。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27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228%,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300%,预留限制性股票 4.8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04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7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2.0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数的 75.693%;预留限制性股票 43.6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39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51 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次激励计划同时面向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以上
激励对象均为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
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均为 29.81 元/股。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27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
总数的 9.90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吴廷斌 中国 董事、执行总裁 5.00 1.650% 0.045%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0.30 0.099% 0.003%
谢贤清 中国 副总裁 3.50 1.155% 0.032%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3.00 0.990% 0.027%
杨雪莉 中国 副总裁 3.50 1.155% 0.032%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50 0.165% 0.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 人) 9.35 3.086% 0.085%
预留 4.85 1.601% 0.044%
合计 30.00 9.901% 0.27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73.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2.4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90.09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吴廷斌 中国 董事、执行总裁 45.00 14.851% 0.408%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2.70 0.891% 0.024%
谢贤清 中国 副总裁 31.50 10.396% 0.286%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27.00 8.911% 0.245%
杨雪莉 中国 副总裁 31.50 10.396% 0.286%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4.50 1.485% 0.04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5 人) 87.15 28.762% 0.790%
预留 43.65 14.406% 0.396%
合计 273.00 90.099% 2.47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
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
第一个归属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第二个归属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
第三个归属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
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八)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解除限售/归属将根据公司、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
结果共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含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2 16 13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3 21 18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29 24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A≥Am X=100%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
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
除限售/归属;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归
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
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
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
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将对
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Y,0≤Y≤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Y<7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额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
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徐立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2021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元/股。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0.27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
总数的 9.90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吴廷斌 中国 董事、执行总裁 5.00 1.650% 0.045%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0.30 0.099% 0.003%
谢贤清 中国 副总裁 3.50 1.155% 0.032%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3.00 0.990% 0.027%
杨雪莉 中国 副总裁 3.50 1.155% 0.032%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50 0.165% 0.00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4 人) 9.35 3.086% 0.085%
预留 4.85 1.601% 0.044%
合计 30.00 9.901% 0.27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7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027.9436 万股的 2.47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
数的 90.09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量
本的比例
股) 的比例
吴廷斌 中国 董事、执行总裁 45.00 14.851% 0.408%
张建伟 中国 董事 2.70 0.891% 0.024%
谢贤清 中国 副总裁 31.50 10.396% 0.286%
李伟彬 中国 副总裁 27.00 8.911% 0.245%
杨雪莉 中国 副总裁 31.50 10.396% 0.286%
李良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4.50 1.485% 0.04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5 人) 87.15 28.762% 0.790%
预留 43.65 14.406% 0.396%
合计 273.00 90.099% 2.47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20%。
注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满足,
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
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25.15 万股,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9.35 万股,授予价
格均为 29.81 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解除限售/归属日期间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
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
定价模型。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66.46 元(授予日收盘价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为: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取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解除限
售/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8.84%、14.61%、17.24%(采用中证 A 股最近 12 个月、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
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最近一年的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工具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
/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则 2022 年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授予数量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一类 25.15 921.83 537.74 261.18 122.91
第二类 229.35 8,738.47 5,048.87 2,496.38 1,193.22
合计 254.50 9,660.30 5,586.61 2,757.56 1,316.13
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
增加。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八、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
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为 29.81 元/股。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
于授予日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象的情形。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同意确定 2022 年 1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 名
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5.15 万股,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229.35 万股,授予价格均为 29.81 元/股。
十一、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