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中伦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期自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11月20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22年1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9名激
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万股。中伦律师
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2名员工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391名调整为359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不变,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44万股调整为1,600
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6万股调整为400万股。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符,且激励标准一致,不存在差异。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
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职务类型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359 人)
预留 400 20.00% 0.35%
合计 2,000 100.00% 1.7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配偶、父母、子女。
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
励对象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
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
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日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七、备查文件
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