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宁柏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柏基金”)22.7009%的合伙
份额;同时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开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通
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柏基金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重组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泽新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