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72,007,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66,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708% ; 通
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50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7365%。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沈庆凯先生、郭丽勤女士、郭荣祥先生、
徐林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沈庆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选举郭丽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3)选举郭荣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4)选举徐林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立新先生、曾旻辉先生、赵晓明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选举陈立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2)选举曾旻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3)选举赵晓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逸文先生、明幼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及结
果如下:
   (1)选举孙逸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2)选举明幼阶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为 72,00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中小投资者选票 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14%。
   同意 72,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赵剑发律师、鲁莎莎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
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朝阳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