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附件: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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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2SZAA2000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
截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4 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截止 2022 年 1 月 4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现
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39,223,781 股,发行价格为12.1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45,142.2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67,154,845.67 元。2021 年 12 月 14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合计 57,086.00 47,500.00
注:“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
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为 3,526.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合计 47,500.00 3,526.24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创业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有关说明“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
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项目金额
合计 3,526.24 3,526.24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共计 3,526.24 万元。
五、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费用类别 不含税金额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5,000,000.00
律师费 530,000.00 530,000.00 530,000.00
审计费及验资费 1,199,056.60 1,024,056.60 1,024,056.60
登记及信息披露费等 1,116,085.64 74,739.42 74,739.42
合计 7,845,142.24 1,628,796.02 1,628,796.02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资金共计 1,628,796.02 元。
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