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801,22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9.7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14,093,06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4.94%。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3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2,37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为 56,505,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6,505,000 股,其中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2,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
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77 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进行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进行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
进行股份减持。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
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
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 14,093,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94%。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通数量(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通数量(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通数量(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通数量(股)
合计 16,801,220 16,801,220 14,093,060
注 1:股东李明高先生、陈璞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股东梁博先生、李保盛先生及韩艳
薇女士为公司现任监事,股东刘海谦女士、贺秋菊女士为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
规定及股东承诺,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因此上述人员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股份总数 56,505,000 100.00% - - 56,505,000 1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
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