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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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本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对锋龙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二)培训地点:锋龙股份 1 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王继亮、肖霁娱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五)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
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内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股票减持限制性规定,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通过案例分析方式
加深对相关规则制度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
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对股票减持的限制性规定有了更
为深刻的理解,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
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
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继亮             何泉成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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