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凯美特气
股票代码:00254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4 栋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7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F-23
房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4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A-89
房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4 楼
签署日期:2022 年【1】月【17】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满足《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财信精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的生效条件,具体请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内容。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卖方、财信
指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
买方、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 指 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一致行动人、财信常勤壹号 指
合伙)
凯美特气、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指
司股份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
本报告书 指 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财信资产)
财信资产和财信精信于 2022 年【1】月
【17】日签署的《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与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财信资产于 2022 年【1】月【17】日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凯美特气股份的权益变
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登公司 指
司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2E9E4W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万少科
(6)住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4 栋
(7)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8)经营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省内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
机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
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企业破产管理、财务顾问;
接受地方政府、企业等的委托或委托其他机构对资产进行管理、处置;承接国
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的资产;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
追偿债务和利息;根据省政府授权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监管部门批准开展
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
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10)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 3 号财信大厦 7 楼
(11)联系电话:0731-85196767
(1)公司名称: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7AW2Q98R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财信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委派代表:邓海滨
(7)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F-23 房
(8)注册资本:168,800 万人民币
(9)经营期限: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2 日
(10)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上市和非上市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
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财信大厦 4 楼
(12)联系电话:0731-85196810
财信精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名称: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2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QGYCY2P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委派代表:邓海滨
(7)住所:湖南省长沙高新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A-89
房
(8)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9)经营期限: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10)经营范围:从事上市和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
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财信大厦 4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的情况如下:
住所/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法
万少科 男 中国 中国 否
定代表人
李龙兵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斯洪标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鲍礼彬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唐欣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住所/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邓海滨 委派代表 男 中国 中国 否
胡玲华 财务负责人 女 中国 中国 否
住所/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邓海滨 委派代表 男 中国 中国 否
郭慧 财务负责人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财信资产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财信
精信转让凯美特气 5.00%股份(即 31,185,00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凯
美特气外,财信资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克明食品 002661.SZ 2,250.62 6.68
金杯电工 002533.SZ 5,818.85 7.93
唐人神 002567.SZ 7,395.44 6.13
金贵银业 002716.SZ 11,580.94 5.24
注1:财信资产的控股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持有金贵银业115,809,375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5.24%。
注2:2022年【1】月【7】日,财信精信与财信资产签订《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
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财信资产
将其持有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6.24%股份(即45,832,100股)协议转让给财信精信,上述权益
变动事项金杯电工已于2022年1月11日进行公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过户事宜已
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尚未完成过户。
注3:2022年【1】月【12】日,财信精信与财信资产签订《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
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财信资
产将其持有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6.13%股份(即73,954,400股)协议转让给财信精信,上述
权益变动事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15】日进行公告。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上述股份过户事宜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
尚未完成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
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凯美特气外,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楚天科技 300358.SZ 3,705.77 6.44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凯美特气外,一致行动人财信常勤壹号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财信资产为财信金控全资子公司,财信精信为湖南
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省财信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合伙企业,财信常勤壹号为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合伙企业。
相关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一、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
结构”。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财信金控基于集团整体战略与资产调整安排,由财信金控
的全资子公司财信资产将其持有的凯美特气 5.00%的股份(合计 31,185,000 股)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财信精信。本次交易为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
主体之间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财信资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7,63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45%;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资产将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46,44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4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财信精信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1,18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
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凯美特气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见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受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财信资产 77,630,000 12.45% 46,445,000 7.45%
财信常勤壹号 45,137,100 7.24% 45,137,100 7.24%
财信精信 0 0 31,185,000 5.00%
合计 122,767,100 19.68% 122,767,100 19.68%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美特气 77,630,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2.4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美特气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 拟 以 协 议 转 让 的 方 式 转 出 财 信 资 产 持 有 的 凯 美 特 气
最终约定,并以经交易双方的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转让的方式和数量
本次受让的股份为卖方持有的 31,185,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00%)(“标的股份”)。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买方名下前,如凯美特气就标的股
份宣布任何现金股利,股份转让款应当扣除该等已经或应当向卖方支付的现金
股利;如凯美特气发生送股、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则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同时对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增
加后的标的股份为:卖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与标的股份所分得或增加持有的股份
之和),使得股份转让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转让价格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20 元/股,转让总价为 318,087,000.00 元
(“股份转让款”)。
(四)交割
本协议生效签署后,双方依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取得国家出资企业或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本次标的股份协议转
让的审批手续后,且买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卖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之日起五
(5)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共同配合,就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手续,向深交所
办理相关交易确认工作,并向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五)付款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买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5)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即 318,087,000.00 元。全部
股份转让款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或签章并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生
效。
(七)协议终止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前,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1、
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3、
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禁止、限制本次股份转让的。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经过财信金控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湖南
省财政厅的批复,尚需取得深交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之后方能在中
登公司办理协议受让过户相关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本次权益变动股份
共计 31,185,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
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财
信资产和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财信常勤壹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成交数量 价格区间(元/
序号 成交时间 操作 交易方式
(股) 股)
证券
卖出
证券
卖出
证券
卖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
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省岳阳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凯美特气 股票代码 002549
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湖南省长沙市
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77,630,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2.45%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46,445,0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7.45%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31,185,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计划在未来 12
人是否拟于未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将来
来 12 个月内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凯美特气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继续减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否□不适用√
除公司为 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 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需取得交易双方的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及证券
是否需取得批
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
准
在中登公司办理协议受让过户相关手续。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交易双方的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尚需
准 取得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上述需审批的事项均通过
之后方能在中登公司办理协议受让过户相关手续。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一致行动人: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