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收回的情况
星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德清支行分别贷款给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德清恒创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收回委托贷款情况如下: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德清恒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创建设”)、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分别
与相应各方签署《对公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对公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保证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贷款给恒创建设,
委托贷款金额为 1.5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止,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6.00%,按季结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该笔委托贷款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发放完毕。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对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恒创建设
归还的部分委托贷款本金 5,000 万元,按季结息,已收到利息 127.5 万元。
息,收到利息 3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收回上述委托贷款全部本金及利息,其中:
本金 1.5 亿元,利息合计 427.5 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1 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