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 洛阳钼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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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2-00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首席财务官及董办工
作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2 年度预算的议案。
  主要产品          业务板块
                             (吨)          (万吨)
  TFM 铜金属                    209,120     22.7-26.7
              刚果(金)铜钴业务
   钴金属                        18,501     1.75-2.05
   钼金属                        16,385     1.28-1.51
               中国钼钨业务
   钨金属                        8,658      0.61-0.72
 (不含豫鹭矿业)
  铁精矿(62%)                  313,634       /
     铌金属                    8,586      0.82-0.95
                 巴西铌磷业务
   磷肥(HA+LA)              112(万吨)      104-122
NPM 铜金属(80%权益)              23,534     2.25-2.62
                 澳洲铜金业务
NPM 黄金(80%权益)             22,034(盎司)   1.73-2.02
    精矿产品                  288.4(万吨)
                 贸易业务                  770-910
  精炼金属产品                  361.3(万吨)
    以上预算是基于现有经济环境及预计经济发展趋势的判断,能否
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管理团队
的努力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
场状况及公司业务实际对上述产量预算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两项子议案,子议案(一)为与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含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二)为与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之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含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2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与会董事对两项子议案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子议案(一)的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袁宏林先生、李朝春先生、孙瑞文先生回避表决。
    子议案(二)的表决结果为: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义民先生及程云雷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本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 2022 年度的外部审计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没收 H 股股东未领取的 2014 年股息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计划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
分支机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率预计
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
单笔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该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审议批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计划。
  一、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交易对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单笔业务不超过
币),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
  三、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四、公司营运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结构性存款产
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
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五、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
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风险,定期关注结构性存款产
品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或委托理财
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操作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
                     ,公司购买的该等
未到期理财或委托理财投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
币),前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情况如下:
亿元(或等值外币)
        。
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
券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
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理财
或委托理财产品(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
                  。
日。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公司拟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含直接及间接全资子公
司,下同)为其他全资子公司合计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95 亿
(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
的贷款、债券发行、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
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业务、环境保函、投标保函、衍生品
交易额度及透支额度等情形下公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内容具体为:
内决定并处理公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上
述担保的相关事宜,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司直接或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的具体方
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保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
等具体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向供应商提供供应
链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IXM Holding S.A.及其子公司、成
员单位(以下简称“IXM”)金属贸易等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董事
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处理 IXM 为其供应商提供的
该等担保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定并处理 IXM 为其供应商提供的供应链融资担保的相关事宜,额度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为其供应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担保对象、担
保内容、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如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本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担保
的议案。
  公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处理公司为合营公司
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富川矿业以其持有的上房沟钼矿采矿权(证
号:C1000002011073120115610)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相关事
宜,且拟在董事会获得股东大会以下授权的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转
授权人士全权决定和处理该等授权事宜。授权内容具体为:
并处理公司对其合营公司富川矿业提供融资担保的相关事宜,该等额
度可滚动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体方案,其中包括单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
相关的审批程序(若有)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6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义民先生和程云雷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境内或境外项目基建和经营需要,补充
流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
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可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发行事宜: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要条款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A 股或 H 股可转换债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
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内外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
资工具。
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
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
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
具。
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
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殊目的公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的,公司可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为该等
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身提
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
式。
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境内外项目基建,偿还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
/或投资收购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
资工具的境内外市场情况确定。
过人民币 1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应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提出的转股申
请,所转换的 A 股或 H 股新股可以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相关一般性授权予以发行。
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实施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成立及确定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
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
其确定方式、发行市场、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
项(如适用)
     、还本付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
安排、承销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
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
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
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
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
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应市场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内外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事宜。
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
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准、签署及刊发相关文件、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有效期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
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
(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
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矿山采掘及加工业务(不含矿产贸易业务)开展
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
使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
保证金(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
仓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
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如拟投入的期货保证金有
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
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
  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关于本交易业务之董事会召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三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开市场委员会具体办理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
相关业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提升相关年度责任保
险额度,年度保险单项赔偿限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年,年度总保费金
额提升至不超过 1,000,000 美元/年。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办理每年度相关保
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厘定年度赔偿限额及保额、保
险期限及投保范围,选择保险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原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本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自本议案被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公司相关合规和 ESG 政策及环境目标
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派发 2022 年中期及季度股息授
权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
事会派发 2022 年中期及季度股息授权。在满足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
条件下,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一切有关本公司派发 2022 年中期及季
度股息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派发 2022 年中期股息、季度股
息及派发金额、派发时间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 A 股及/或 H 股股份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单
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
各自数量的 20%的 A 股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
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
权”)
  。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发
行 A 股股份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可转换成该
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A 股或 H 股的类似权
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
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
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
其他方式)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本议案获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时该类已发行的 A 股股份或 H 股股份数量的 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
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A 股及/或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
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
                             ,
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
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
限于中国公司法、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
适用。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
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
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
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
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
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
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有关期间内
回购本公司 H 股,回购股票总数不得超过本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
本公司 A 股、H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当日的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数的 10%。“有关期间”指公司股东大会及 A 股、H 股类别股
东大会分别通过本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股东和 A 股股东于各自召开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
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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