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 19 号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金正
股票代码:0024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万连步
住 所:山东省临沭县常林东大街 12 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沭县常林东大街 12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声 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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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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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万连步
临沂金正大 指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ST金正/上市公司/公司 指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指
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万连步减持公司股份22,680万股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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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万连步先生的基本情况
姓名 万连步
曾用名 万连部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72833**********11
住所 山东省临沭县常林东大街 12 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临沭县常林东大街 12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万连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的大股东,持有临沂金正大 28.72%
股权,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万连步先生及临沂
金正大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止 2022 年 1 月 1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及
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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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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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违
约,万连步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分别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或减持计划
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的全部股票均处于冻结状态,存在
被强制过户风险,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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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持有公司的股份384,100,000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1.69%。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及一致行动人临沂金正大合计
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501,374,52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6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持有公司的股份变更为
临沂金正大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274,574,52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8.7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公司14,8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50%。
减持公司7,88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4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22年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57,3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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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先生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因股票
质押回购业务违约,万连步先生所持部分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
起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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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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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万连步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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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连步(签字)
日 期: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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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万连步
住所 山东省临沭县常林东大街 1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
股票简称 002470 股票代码 ST 金正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股等)
普通股(A 股) 22680 6.90%
合 计 22680 6.9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司法拍卖被动减持(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50137.4529 45.69% 127457.4529 38.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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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和 2022
年 1 月 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裁定书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行已作出的承诺、 2021-127)、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
意向、计划 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131)
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
动减持股票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万连步先
生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已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差异。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
是√ 否□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法》等法律、行政
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 号),目前公司正处
法规、部门规章、
于被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是□ 否□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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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万连步
日期: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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