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7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行A股股份的59.39%,占本行股份总额的36.17%。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727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977,2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9﹞26号)
,
本行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本行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058,712,749股;截至2022年1
月6日,本行股份总额为4,509,690,000股,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件股份2,141,602,41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605,052,60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共计1,631,288,859股,占
本行A股股份的59.39%,占本行股份总额的36.17%。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行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将于2022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
流通。
本行A股上市后至2022年1月6日,未派发股票股利、未出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事项,本行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行A股配股、H股配股尚未完成发行上市。因配股而产生的股份总额变化
情况,本行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行A股发行前,持有本行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内资股股东青岛国信实业有限
公司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本次A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
述股份。
本行A股发行前,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原称: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工装研制有限公司、
青岛曼尼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称:青岛海尔机器人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
器有限总公司、青岛海尔特种电冰柜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本行A股
发行前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述股份(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受
让方同意遵守转让方的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下,在其公司及其公司的关联方之间转
让的除外)
。
山东三利源经贸有限公司、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嘉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贝蒙特实业有
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青岛新红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在本行A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
述股份。
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2,829,795股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述
股份。
本行A股发行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持本行
股票自本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其还将依法及时向本行申报所持有的本行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15%,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本行股份
总数的50%,不会在卖出后6个月内再行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再行卖出本行股份。
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行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
职而终止。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财金[2010]97号)的规定,持
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个人,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份
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本行A股上市后,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
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含当日)
,不转让
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持有的本行股份。
行也未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行股份总额的 36.17%。
单位:股
质押股份及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序号 股东全称 司法冻结股份
股份数量 限售数量
数量合计
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7 户 1 3,100,301 3,100,301 -
持股 5 万股及以上其他员工股股东共
其他自然人股东共 28 户 202,026 202,026 -
合计 1,631,288,859 1,631,288,859 334,120,308
注: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法规规定外,本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继续履行如下承诺: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本行 A 股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15%,
(财金[2010]97 号)的规定,持有内
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将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继续履行如下承诺:每年可出售的本
行 A 股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15%,5 年内转让的该部分股
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50%。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解禁前 变动增减(+,-) 本次解禁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1,602,419 -1,631,288,859 510,313,5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8,087,581 +1,631,288,859 3,999,376,440
人民币普通股 605,052,601 +1,631,288,859 2,236,341,46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763,034,980 - 1,763,034,980
三、股份总数 4,509,690,000 - 4,509,690,000
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本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青
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中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