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香
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
?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合计 2.3 亿元;
本次为香江系统提供担保 0.75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
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 2 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
“交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 0.3 亿元;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系
统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 0.75 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
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
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20,004,332.44 4,997,930,921.74
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3,650,598,290.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739,882,601.39 668,724,457.39
流动负债总额 2,414,202,472.11 3,650,598,290.25
净资产 1,305,801,860.33 1,347,332,631.49
营业收入 1,245,562,903.63 589,911,230.78
净利润 233,060,854.60 41,530,771.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2MA1T9323XA
注册地址: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春柳北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徐晋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09 日
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消防
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通信设
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
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研发、加工、制造;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消防器
材、空调设备、光电转换设备及相关配套软件研发、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
劳务分包。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江系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0,026,613.04 1,694,445,873.96
负债总额 1,280,236,313.48 1,531,076,424.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17,500.00 50,017,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80,236,313.48 1,531,076,424.79
净资产 79,790,299.56 163,369,449.17
营业收入 1,224,416,566.89 52,198,885.18
净利润 -1,494,883.73 -16,543,408.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贰亿圆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柒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
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
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
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其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
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
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
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
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
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
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1-018、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565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