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合兴汽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合兴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0 号)核准,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合兴股份”)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10
司(以下简称“公司”、
万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总股本 36,09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0,100 万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共有 35 名
股东,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11,168,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51%,将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锁定期
比例(%)
总计 11,168,051 2.7851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
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合兴集
团回购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相关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和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
蔡庆明、汪洪志、周槊、
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周汝中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和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其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或/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
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合兴
集团回购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监事
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和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
冯洋、倪旭亮
(3)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
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公司其他股东陈锡友、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陈式寅、徐放鸣、朱阿 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通、陈式安、蔡如照、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张向勇、陆强、徐兵、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
胡永福、曹永清、周克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海、陈锡勇、陆竞、唐 (3)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
荣华、吴文学、郑美薇、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于国涛、陈怀迎、黄光 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明、刘书越、陈紫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李子林、方向明、陈宝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
东、徐智勇、李伟刚、 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谢素燕、陈权义 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未影响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168,051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公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量 售数量
(%)
总计 11,168,051 2.7851 11,168,051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人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2、境内自然人
流动股 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A股 40,100,000 +11,168,051 51,268,051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401,000,000 0 401,000,000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合兴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
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对合兴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