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2-00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 14 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丹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 年度审计
费用为人民币 2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
所确定,较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